第117章 野物(2 / 2)

不讓江山 知白 1984 字 3個月前






夏侯琢得意的笑了笑,他指向前邊:“咱們要去的地方原本叫做列縣,後來並入一個前縣,現在這縣域名為前列縣。”</P>

李丟丟:“名字挺好聽的,也不知道為什麼,聽起來很雄壯的感覺。”</P>

二十幾裡路走了半日,反正也不著急,羽親王的意思是,這兩日軍營裡可能會有大事,他擔心會有什麼意外,萬一戈琴部的人突然變卦就沒準真的打起來,所以讓夏侯琢去前列縣那邊住上兩日。</P>

前列縣的縣城規模不小,如今縣城內常住人口也有數萬,靠近邊關,雖然不似代州那邊那麼繁華,但也有一些草原上的行商在這裡做生意。</P>

這裡最常見的就是各種山貨,比如琳琅滿目的乾果,其中一大部分李丟丟都沒有見過,滿眼都是這是個什麼那又是個什麼的好奇。</P>

夏侯琢豪氣,李丟丟看到什麼表現出疑惑的樣子,他就讓人買些來嘗嘗。</P>

除了大量的乾果之外就是各種野獸的皮子,燕山多野物,不少獵人以此為生。</P>

不過夏侯琢說,那些看起來極為珍貴的整張皮,其實很多都是拚接起來的,能騙一個是一個。</P>

包括那些賣乾果的小販也一樣,價格跟你說的很便宜,可是稱不準,你買一斤乾果,到手裡的能有六兩就算不錯。</P>

不僅僅是賣死物的,還有賣活物的,前列縣裡有一整個市場都是賣活物的,李丟丟沒見過的那些山中野獸,在這能看到個七七八八。</P>

“這是什麼?”</P>

李丟丟好奇的指著一個一個籠子裡的鳥問道。</P>

那商人見有客人到,連忙起身介紹道:“這位公子,這猛禽名為隼,這是一隻幼隼,這東西可厲害了,遨遊九天之上,你看著個頭不是特彆大,可沒有什麼是它的對手,最凶不過。”</P>

李丟丟看向夏侯琢,夏侯琢也仔細看了看那鳥,他點了點頭道:“瞧著像是隼,不過我也沒見過,也是聽說。”</P>

商人道:“這個是獵戶在山中蹲了十餘日才捕到的,本想抓那隻大的,結果失手,大的死了,沒想到窩裡還有兩隻小的,其中一隻也死了,隻餘這一隻,公子若喜歡,低價賣給你。”</P>

李丟丟瞧著喜歡,他看向夏侯琢,夏侯琢搖搖頭道:“這種幼鳥基本養不活,你從現在開始養,就算養大了也沒了野性,不會狩獵,買來無用。”</P>

李丟丟噢了,可卻是喜歡,這小東西看著有些奶氣,但那是假象,在那眼神之後藏著一種警惕,一種凶厲,那是天生的狩獵者才有的凶厲。</P>

“多少錢?”</P>

李丟丟問。</P>

商人連忙說道:“隻需二十兩,與公子有眼緣,便宜賣給公子。”</P>

李丟丟就笑了。</P>

夏侯琢哼了一聲道:“這東西你自己留著玩吧。”</P>

那商人覺得氣不過,一臉認真的說道:“我這東西沒出手,兩位公子是以為賣不掉?我隻是不想折損了它的價值,這可是矛隼,我賣的便宜了對不起矛隼這個名字!”</P>

李丟丟道:“你說的在理,但我買不起。”</P>

夏侯琢道:“我不一樣,我買得起但我不想買。”</P>

商人也懶得再說什麼,心說這兩個不識貨的,這也就是個小矛隼,若是大的,拿到冀州城或是都城那樣的大地方賣,千金難買。</P>

李丟丟本已經走出去幾步,又回頭問:“可以砍砍價嗎?”</P>

商人連忙回答道:“價格總是可以商量的,我若是一口價說死,那也不是生意人,公子你覺得你可以出多少?”</P>

李丟丟身處一根手指,商人搖頭:“十兩太低了,不能賣。”</P>

李丟丟訕訕笑了笑道:“我本想說的是一兩。”</P>

商人眼睛都瞪大了:“鬨呢!”</P>

夏侯琢壓低聲音對李丟丟說道:“那東西他自己養不起,需每日都喂鮮肉,他本身也沒時間去熬,你若是真想要的話,大概十五兩應該能買,我買了送你。”</P>

李丟丟搖頭道:“十五兩買它?能買多少肉了!”</P>

夏侯琢歎道:“你以為養它很容易?這東西,一個月所需開銷,比十戶二十戶普通人家的生活所用還要大。”</P>

李丟丟嘴巴都張大了,一臉驚愕的說道:“養?我不是想養啊,我是想吃......”</P>

夏侯琢嘴角抽了抽。</P>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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