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1 / 2)







何皎皎想要爭辯幾句,但最後隻得給自己的助理打了個電話,讓其來這裡幫忙處理,自己則隻能先上巡邏車。

走之前,她瞥了眼那個男人,隻見他一臉邪魅的叼著煙,一副‘小人得誌’的表情目送她離去。

她不知道這人什麼背景,估計又是個什麼紈絝子弟富二代,到處都有關係,隨便打個電話就能把她帶走了。

沒想到事態發展這麼嚴重的地步,出個車禍竟然能被帶去警察局,還得浪費一天的時間乾不了正事,她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

經過警方的詳細調查,再加上調取現場監控,警方最後得出結論,說根據《刑法》第133條之一的規定,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屬於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要被處以拘役和罰金。

何皎皎怎麼都不敢相信,還試圖辯解,“這個也沒有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啊,我跟對方私了就行了,或者你們處個罰金,警告什麼的,也不至於嚴重到需要被拘留吧?”

但是警方哪裡肯聽她辯解,就是在一個勁的給她普法,說那時人流車流量很大的馬路上,她因為私人的情緒宣泄故意衝撞對方,不但給對方造成了巨大財產損失,也威脅到了對方的生命安全,同時她還闖了紅燈,差點撞到旁邊駛過的一個快遞小哥,總之性質比較惡劣,已經構成違法。

最終的結果是,她要被刑拘5天,並處罰金500,跟對方車輛的賠償金另算。

麵對機關給出的處罰書要她簽字,她滿心的不甘。

如果不簽的話,可以申請什麼行政複議之類的,這個申請那個申請,這個簽字那個簽字,麻煩的很,她想了想,自己故意闖紅燈撞車是事實,差點撞到騎車人也是事實,也懶得去再去複議了,直接簽了字。

警方讓她提供家屬聯係方式,說要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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