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她和陸雲琛還有很多親戚朋友在外麵,他們一定心急如焚,一定會幫著找證據助他們脫罪,可是那些人畢竟能力有限,所有人加起來也抵不上她和陸雲琛的辦事能力。
現在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想辦法讓她和陸雲琛先出去一個。
這麼想著,林千夏對警員說道:“雖然我丈夫是陸氏集團的執行總裁,但真正背後的股東還是我,他的一切行為都是由我授意的。你們要抓就抓我,他是無辜的!”
雖然她也可以甩鍋給陸雲琛,說都是陸雲琛一個人的錯,她沒有參與公司事務根本不知情。
但是她想了想,先出去的那個人比較安全,後出去的那個人,萬一找不到證據恐怕就要被關在牢裡好幾年,甚至一輩子。
所以她把出去的機會讓給陸雲琛。
這幾乎是她本能的決定,根本沒有過多的思考。
而另一個審訊室裡,陸雲琛也麵臨著警員同樣的審問,他也明白了證據確鑿,他和林千夏隻能暫時先保住一個。
於是他沒有猶豫,直接對警員說道:“雖然我老婆是陸氏集團的董事長,但她平常根本不管事,也沒有過問公司的事情,都是我這個執行總裁在管理,所以要抓就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