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罪加一等!(2 / 2)

新城追凶 廖捷沈北北 1176 字 6小時前






“做得好。回複他們該怎麼發就怎麼發,不用壓消息。但我們,要再請李濤到警署聊一聊了。”

廖捷指示道。

在調查途中的姚大龍接到通知,立刻直轉車頭朝著“胖達食品”再次出發。同時,信息科和經偵科的警員們也迅速行動起來,全麵調查李濤的相關情況。

下午四點,食安署的公告一經發出,立刻引發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消費者們把消協的舉報電話都打爆了,許多網友還在工商部門的社交媒體下留言,要求直接下架“胖達”的所有在售產品。

一時間,批判之聲如洪水般襲來。

【網友:】胖達實在是太缺德了。食品安全無小事,現在管的這麼嚴了,黑心商家還敢這麼囂張?看了公告,它家的幾款產品菌群都超標好幾倍了,怎麼呢,當我們的腸胃是銅牆鐵壁嗎?建議相關部門一定要重罰!

【網友:】尼瑪,前兩天剛買了兩包胖達梅條,吃完就拉肚子了,我還以為是自己錯怪它了呢。這玩意吃了快十年了,一直都沒事。這次直接出這麼大問題,他們都不檢查的嗎?真是賺到錢就飄了啊!

一些網友甚至留下了非常過激的言論。

【網友:】誒,他們老板不是被撕票了嗎?這就叫多行不義必自斃!都是報應。

實際上,早前就已經陸續有消費者向食安署反映,在購買和食用了“胖達”牌的零食後,出現了腹瀉、頭暈的情況。

有兩名消費者還爆發了急性腸胃炎,不得不深夜到醫院的急診部進行輸液。

由於他們都沒有保留相應的食品殘樣或包裝袋。食安署為謹慎起見,直接先從超市、電商等不同渠道,自行購買了不同批次的胖達零食。

結果檢查發現,生產日期為兩個月前的產品都很正常,而近兩個月的產品中則相繼檢測出有害菌群,特彆是生產日期越近的產品上,菌群數超標的情況越嚴重。

玉米片、梅條和香蕉酪,這些產品都出自完全不同的生產線。食安署推測,“胖達”的生產中心應該爆發了嚴重的內部汙染,導致多條生產線中細菌正肆意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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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吧李總,你早就猜到“胖達”會出事了吧?”

被“請”進審訊室的李濤,低頭不語、神情窘迫。事情鬨到現在這一步,再做狡辯也是徒勞了。

比生產線出問題更可怕的是,“胖達”的質檢部門竟然給所有批次的問題產品,都打上了“檢驗合格”的標識。

這簡直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無從抵賴的事兒。

一旦查實工作人員是在公司管理層的包庇、甚至是授意下,故意瞞報的話?

那麼,視情節的嚴重性,“胖達食品”恐怕有一撥人都得來警署“報到”。

作為生產中心的總負責人,李濤更是難辭其咎。

廖捷和顧新城一看對麵李濤那心虛的反應,結果是不言自喻的。

我國法律規定,觸犯銷售有毒食品罪,或食品監管瀆職罪的,一般刑責可達五年。

說的再直白一些,管理層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不想坐牢、殺人滅口”,當然足以成為一個強烈的殺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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