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顧新城早有準備的從檔案袋裡,拿出了一份文書複印件。
他直接翻到最後一頁,那正是“9.17京城大學溺亡案”的證人簽字頁,他將那頁A4紙輕輕的推到了佟悅麵前。
對麵坐著的這個女人,反應有些複雜。
起先,她的眼神中驚現了一閃而過的慌張,但很快轉為鎮定。甚至,有了一絲耐人尋味的輕鬆。
真叫人看不出個所以然來。
她慢慢坐直了身體,平靜的開口:
“看來警方的確是在儘心調查羅總的案子。那想必兩位警官也已經了解到,我和羅明皓認識有些年頭了,也曾經是戀人。但在半年前,我們已經和平分手。此後就隻是商業上的合作夥伴,而已。”
“那上次來警署時,你怎麼提都不提?”
廖捷皺著眉頭質疑道,他對佟悅的回答相當不滿。
上周的筆錄,正是他給佟悅做的。在命案調查中,隱瞞與被害人之間重要的人際關係,很難不叫人懷疑這個女人的真實意圖。
佟悅的眼神從簽名頁上挪開,她冷靜的回望廖捷和顧新城,語氣中還添了幾分犀利:
“兩位警官,難道保護自己的個人隱私,也算違法嗎?”
麵對她的諷刺,兩人倒也並不惱怒。
廖捷不動聲色的將厚厚的一打銀行流水在桌上攤開。那是登記在“馮月”名下的幾張銀行卡記錄,賬戶上每個月都會收到幾筆為數不小的打款。打款人有兩位。其中的一位是在京城經營一家進口車行的馮誌強,他是馮月的父親。
而另一位,正是“噴泉池案”的受害人——羅明皓。
廖捷專門摘出了其中一個賬戶的轉賬單,對佟悅質問道:
“從9年前的10月開始,羅明皓每個月都會往你的銀行賬戶轉錢。從最初的幾千,到近半年來的十幾萬元。這你怎麼解釋?”
這樣高額的金錢往來,著實不尋常。要說他們以前是男女朋友,還勉強可以解釋幾分。可佟悅剛才自己說了,她與羅明皓已經分開半年多了。
蹊蹺的是,他們既沒有拆夥,羅明皓還不斷的從自己的私人賬戶給她打錢,而且還是越打越多?
”這有什麼問題嗎?以前他轉給我的錢,都是給我的零花。也不多。但創業後,你們看到的5萬也好,10萬也好,都是我作為“蜜糖魔方”聯合創始人的分紅。”佟悅說到。
真的是這樣嗎?看著佟悅一臉的淡漠,顧新城從旁求證:
“這家餐廳創立時,你投過錢?你們有簽訂合夥協議嗎?”
“沒有。”
佟悅搖了搖頭。她的回答輕鬆、洪亮,顯得十分理所當然。
“但是餐廳的行政和宣傳事務,一直都是我在負責打理的。對於利潤的分配,我們就是口頭協議過。再說了,我也看不上這點錢。”
這點錢?
聽她這麼說,兩位警官的臉上浮現出明顯的不讚同。
這姑娘的家底確實不錯,即便不工作,靠她老爸每個月給她打來的生活費,也足夠瀟灑度日了。
但是,“蜜糖魔方”開業的這三年來,羅明皓每個月轉給她的所謂分紅,加起來已經累計超過了500萬元。
占到了整家餐廳淨利潤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