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晚上大起大落的,每個人的神經,都快要繃斷了。
廖捷呼呼的吸溜著麵條,還不忘聊起心中的疑慮:
“誒新城,你說,那個馮月,真的跟這事兒沒關係嗎?那天晚上下班後,她到底在商業街上瞎晃個什麼勁兒?”
“行了,你快吃麵吧。至少這個沈華超,咱們沒抓錯。”顧新城輕聲說著,心裡一樣也擰巴的很。
川西警方專案組在來電中描述到,沈華超在交代作案過程時,表現的相當冷靜。此前,他是一位任教時間長達三十多年的中學老師,備受周圍四鄰的尊敬與同情。
可現在,他是犯下殘忍凶殺案的階下囚,即將麵臨最嚴厲的審判。
根據沈華超的招認。上周五傍晚,他將那輛租來的房車停到了泰禾大廈通往中心商業街的小道上,自己步行上街攔住了羅明皓,假借需要幫忙為由將其誘騙上車並灌入高度數的白酒。最後,他將已經被酒精麻痹到失去反抗能力的羅明皓,按入了房車自帶的抽水馬桶中。
做完這一切後,沈華超並沒有直接將車開回南城,而是繼續在市中心轉悠。他的手機繳費記錄還清楚的顯示,這輛房車在晚上7點半至9點多鐘,在濱海公園的露天停車場停留了近兩小時。那裡有專門的房車營地,可以購買到各種補給。
沈華超一直等到了夜裡,待雷暴如期而至,整個城市大雨傾盆,市政交通的戶外攝像也隻能拍到路燈下的一團光暈之時,他才發動房車,駛離濱海公園。
這條路上,他開的比較慢。整整一個多小時後,也就是夜裡11點左右,羅明皓的屍體才被丟棄在南城體育館前的噴泉池中。
吃飽了肚皮的廖捷提出了質疑:
“誒,沈華超的口供裡有個明顯的疑點。羅明皓之前根本不認識他,又怎麼會跟著他來到小巷子裡,還進了房車?都那麼大個人了,一點基本的防範意識都沒有嗎?”
“而且,羅明皓還喝了不少酒。”
顧新城淡淡的補充了一句。
喜歡喝幾口的朋友都知道,灌人喝酒這個事情,可沒有想象的那麼容易。除非自願飲酒,否則旁人很難得手。但是當初給羅明皓進行屍檢時,並沒有發現有頜骨損傷,那就可以排除“被人強製灌酒”的嫌疑。
沈華超的供詞,雖然可以自證其說,但卻不合常理。可他一口咬定事實就是如此,倒還真是讓警方陷入了兩難。
“誒,新城,吃完麵你就回去休息吧。這兩天你東奔西走的,彆再把身體搞垮了。”廖捷忙了一天,終於起身要走。
顧新城卻攔住了他:“再等一會兒。我想看看法醫處的最後報告,確定那輛房車上,還有沒有其他人的痕跡。”
化驗員已經在俱樂部前台的還車簽名表和押金條上,提取到了沈華超的指紋。車的確是他本人歸還的。
沈華超特意將南城體育館前的拋屍現場,偽裝成劫殺第一現場。他扒下了羅明皓的西裝外套,搜走了他的手機、錢包,卻唯獨忘了他手上的名表。
但羅明皓的臉,究竟是怎麼被燒焦了的呢?這可是一直以來,困擾著警方的最大謎題。沈華超卻輕鬆地給出了答案:自己曾經在濱海公園的房車營地購買了一隻手持噴火槍。
這是一種自帶丁烷氣罐的小型點火加熱工具,一般用於野外煮食、燒水,或者燒殺蟑螂等小體積蟲類。它
不能被帶上任何公共交通工具,但在房車營地,的確很容易買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