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在逃的被執行人(2 / 2)

新城追凶 廖捷沈北北 1214 字 6小時前






警員們神色凝重,明白了眼前的情況。

周日的休閒活動已然是泡了湯,顧新城作彆高進,跟著警隊的車,一同回到了警署大樓。

此時,越野營地外出現沉車與死屍的消息,已經不脛而走,傳遍了社交媒體。

“小何,聯係到家屬沒有?”得知現場情況後的刑偵隊長廖捷問道。

何晴點了點頭,表情有些複雜“剛剛聯係到死者的家屬,呃,他的妻子袁芳芳,剛在中心醫院做完產檢。現在,正在來警署的路上。”

家屬是一名身懷六甲的孕婦?

廖捷抿緊了雙唇。

“而且,我們還查到,死者林蕭,是一名連鎖舞蹈教室的創始人。原本在本市有11間舞蹈教室,但是,去年年底他因為一起意外傷害事件被告上了法庭。”何晴補充道。

“什麼傷害事件?”廖捷連忙追問道。

何晴將平板電腦遞到了廖捷的手中,頁麵正停留在此前的一則熱點新聞上。去年11月底,一名年僅5歲的女童苗苗,在林蕭舞蹈工作室北城總店練舞時,突發意外。當時,小女孩在完成了下腰動作後,無法自行彈起。同班另一名女童妞妞,順勢扶住了苗苗的頭部,想要幫她站起。但卻換來了小女孩的一聲慘叫。

當時任教的舞蹈老師童晨連忙上前查看,並試圖幫助苗苗回正動作,站直身體。但小女孩的疼痛感卻愈加嚴重,直接驚叫著哭喊起來。

童晨慌了手腳,在通知林蕭後撥打了120急救車。苗苗在送院後被查出是脊椎折損,由於動作幅度過大且已經壓迫到神經,在緊急手術後仍舊無法恢複。也就是說,因為這樣一次意外的運動損傷,造成了苗苗腰部以下癱瘓。

小女孩再也站不起來了。

悲憤交加的苗苗父母,將林蕭告上了法庭。在了解事情經過後,又追加了舞蹈老師童晨,以及另一名女童妞妞的父母。

最後,法院作出判決,林蕭做為舞蹈教室的法人負主要賠償責任,須賠償苗苗醫療費及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170萬元,童晨及妞妞的父母也須分彆承擔10萬元的過失賠償。

判決之後,林蕭的舞蹈教室遭遇了家長們的退費潮,11家教室已經關停了8家。還有3家在苦苦支撐。

難道是因為事業上的打擊,讓林蕭有了輕生的念頭嗎?

“林蕭的賠償責任,履行完畢了沒有?”此時,顧新城正好在四處找廖捷,剛好聽了一耳朵。他立刻追問到。

何晴搖了搖頭“經偵科的同事們已經了解過了,林蕭先後支付了兩筆共110萬元的賠償金。還有60萬,他以資金回籠不到位、經營困難為由,向法院申請了延緩執行。大概是,舞蹈工作室的突然關停,讓他一下子把前幾年賺的錢,都吐了回去。”

“誒,新城,聽說你剛才一直在打撈現場。那地方,有沒有什麼,特彆值得注意的?”廖捷問道。

顧新城長吸了一口氣,才說到“事發地點位於山區。但是吉普車所陷入的泥潭,距離山間道路還有個七八十米的距離。如果是日間行車,視野好的時候,駕駛員應該會注意到道路的偏移。而且,現場也沒有急刹的痕跡。但是?我同意刁主任的看法。這案子,不像是自殺。”

“噢?怎麼說?”廖捷繼續問到,“是因為死者頭部的傷痕嗎?”

“不僅如此”,顧新城沉聲答道“那邊山區地勢起伏大,從進入環山公路時不久,周圍就會發現不少….更利於自殺的環境。而且,事發地距離越野車營地很近。時不時會有預約場地的車輛經過。”

”嗯,聽說現場的泥潭長寬也不過5米?”廖捷問。

“沒錯。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即便是自殺,也會讓自己走的舒服一點。但經刁主任初步判斷,死者的根本致死原因是窒息。”顧新城解釋道,“他在車內進行了劇烈的掙紮。”

那也就是說,林蕭很可能是因為頭部遭到重擊失去意識;卻又在汽車入水缺氧、溺斃之前,恢複了知覺並奮力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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