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是一名獨自居住的年輕女租客,叫劉曉詩。她在一家外企廣告公司工作,剛才小冬他們聯係過了他們公司,對方正在進行一個重要的提案會。
晚一點會跟警方聯係,我們也有同事去了附近,晚點她下班後,就把她帶回警署聊一聊。”廖捷說。
“好。”
如果,這名顧客曾經被朱瑾告知過,當天沒能及時送餐的原因?
又或者,她看到了對方就是從金玉小區那邊過來的。那都將對案情起到巨大的推動。
這時,廖捷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是前去攔截朱瑾的蔣科。
“喂,蔣科,你那邊怎麼樣?”
“隊長,人找到了。他全招了!”
“啊?行,先把人帶回來再說。”
全招了?!
看來,還真是這名外賣員投的毒啊?
“哎呀,他怎麼這麼糊塗啊?犯不著為了那些個素質低的,把自己的人生也搭進去啊。”
麥小冬不禁有些感歎。
顧新城卻是微微皺眉。他跟廖捷一樣,對這個結果覺得相當意外。
警方還沒有找到人證,法證的同事才剛剛趕到朱瑾的家中,暫時也沒有搜出“三步倒”。大家正覺得搜證的壓力如山大呢。犯罪嫌疑人卻在還沒被帶回警署的時候,就全招了?
投毒致人死亡,這可是故意殺人的重罪啊。他掙紮都不掙紮一下嗎?
怎麼覺得,有點兒不對勁呢?
不管對不對勁,半小時後,蔣科他們押著犯罪嫌疑人朱瑾回來了。
這是一個看起來相當年輕的男孩子,實際上也就真的才22歲。
“朱瑾,前天中午,南城金玉小區A座901的住戶,67歲女性顧珍,被人投毒後在家身亡。你現在是向警方承認,這事兒是你做的了?”
審訊室裡,氣氛嚴肅。顧新城複述了一遍基本案情,再次跟坐在對麵的犯罪嫌疑人核實道。
朱瑾輕輕點了點頭,表情沮喪的想要哭。
“是我,但是...我不是故意要毒死人的。我隻是想教訓他們一下。警員同誌,我錯了。我應該早一點兒來自首的。”
“犯案之後,你有沒有跟其他人提起過這件事?”顧新城又問。
“沒有沒有,那天晚上,我就在網上看到老太太送醫不治的消息了。我哪裡想到,那些東西是老太太吃的呀。我本來,本來以為那份餐,是那個壞女人給自己點的呀。”
朱瑾異常激動的說道,聲音都在發抖。
“嗬,你不知道“三步倒”會毒死人嗎?不管是誰吃了,都有可能馬上死亡。你之前給這一家送過蛋糕,你不知道人家家裡,還有個四歲的孩子嗎?我看你這是在故意混淆視聽。”顧新城厲聲說道。
“不不不,我並沒有放裡麵放多少啊。我想著,就嚇一嚇他們。這耗子藥,我在村裡見過。聽說要放上一大包,才會把人給毒死呢?我才放了半包。”朱瑾狡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