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尖銳的警笛聲刺破天際,“陽光城”B座裡人心浮動。
這種地方竟然出了人命?還待在屋裡休息的住戶們坐不住了。他們先後乘坐電梯下樓,聚集在一樓大廳裡議論紛紛。
“嘖嘖嘖,聽說人昨晚上就死了。這裡的“管家們”竟然沒有發現一點兒異常?到現在都還是暈頭轉向的呢。”
“誒,興許是自殺的呢?咱們這樓裡到處都是監控。總不至於,會發生那種事兒吧?”
“你們有誰知道到底是17樓的哪一戶啊?1701還是02?”
“誒你管它是哪一家呢,反正一層樓也就兩家。不是01就是02啊。”
“哎呦我就住在16層啊,我得知道是不是我正樓上出事兒了啊。不行,我現在就去跟管理處說,我要換地方。”
大家夥兒嘰嘰喳喳、心情忐忑的觀察著。直到看到兩撥警員先後上樓,其中就有穿著防護服、拎著檢驗箱的。瞧這配置,眾人心中多少已經有譜了。
1702室內,警員們正在進行搜查。死者的身份已經核實,正是姚大龍他們今天要登門尋找的王賀勇。
經過法醫的初步檢查,死者的死因是鈍力導致的閉合性頸部損傷。他的頸椎間盤嚴重斷裂,最終死於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誒,咱說的再通俗一些,王賀勇是被人用蠻力,粗暴的扭斷了脖子、咽了氣。
他的雙手被手銬反綁在身後,根本無法進行有效的抵抗。但除此之外,他身上沒有其他明顯的對抗傷。凶手是在他失去防備的時候,快速動的手。
“根據死者的屍僵程度判斷,他遇害已經超過了12個小時。嘶~也就是說,死亡時間應該是昨天淩晨1點左右。在完成犯罪後,凶手還對屍體進行了衝洗,並且抹除了浴室洗手台、馬桶與鏡麵上的所有指紋。”
青年法醫秦子恒站起身說到。
這話,讓最先趕到現場的姚大龍和梁玲眉頭緊皺。昨晚1點人就沒了?從時間上看,王賀勇死的豈不是比早上發現的那個女孩,還要更早一些。
但房東大媽收到的那條“喊她去收屍”的消息,又是誰發出的呢?細思極恐啊。
這裡是北三環,距離南三環的水利宿舍光是開車就要一個小時。有沒有可能,凶手昨晚是“馬不停蹄”的連續作案?
王賀勇的屍體已經被裝入裹屍袋,抬下了樓。
警員們的搜驗工作,還在繼續。
他們沒有在屋子裡找到王賀勇的手機,但奇怪的發現卻是一個接著一個。
辦案經驗豐富的魏猛一眼就認出,銬住王賀勇的黑色手銬不屬於警用器械,但它在市麵上也很少見。它可不是什麼塑料材質的玩具,而是由一定厚度的不鏽鋼打造而成,完全具備了限製人身自由的功效。
這玩意,一般人可弄不到手。
痕跡檢驗科的沐沐將那台剛剛還在浴室裡“唱歌”的藍牙音箱,裝入證物袋中。這是美國產、某知名品牌的藍牙無線音箱。體態小巧,充滿電後,單次播放時間最高可達15小時。現在,它還剩半星電量呢。這也可以從側麵佐證法醫對死者遇害時間的推論。音箱最近一次被人打開,應該就在昨天夜裡的11點至淩晨1點之間。
當時,王賀勇很有可能準備休息,他走進浴室準備洗個熱水澡。音箱裡播放著音樂。在水汽之中,他全然沒有想到凶手會突然出現,銬住了他的雙手,扭斷了他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