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反常必有妖。
“這樣,你們幾個去一趟“一鳴”,看看他們的配合情況。如果能夠對方能夠拿出協議,做出合理解釋的話,那是最好。萬一有什麼疑點?你們隨時報告。”
好!
一鳴集團的距離碧波警局大樓隻有二十多分鐘的車程。經偵科警員們迅速出發,帶著種種疑問,來到了對方的公司樓下。
如今的集團掌門人、劉一鳴的侄子劉海,似乎沒有多大的架子。經過秘書的通傳之後,警員們就被請進了他的辦公室。
“誒,各位可以看看。這份廣告合約是我大伯移民前就簽下來的,這些年,也的確一直都在執行。”
劉海在問清警方來意後,馬上就安排秘書翻出了這份合約。
協議沒幾張紙,簡單的很。雙方的簽字人正是劉一鳴和邱複禮。
這是一份框架式宣傳協議,上麵規定了甲方,也就是一鳴集團每年向《星輝》文娛支付兩百萬元的廣告費。支付時間為每年3月的最後一周。但奇怪的是,上麵並沒有寫明協議的終止時間。對乙方怎麼宣傳、達到什麼預期效果,也沒有做出任何明文要求。
這顯然有悖常理。
“劉先生,我們查過了,這幾年“星輝”周刊並沒有為貴公司打過一條廣告。請問這份協議的真正標的,到底是什麼呢?”
警員們也開門見山的詢問道。劉海麵帶笑意的點了點頭,目光輕掃過現場的警員們,又落在麵前的協議上,那表情像極了一隻深藏不露的笑麵虎,
“嗯....說實話,這是我大伯個人的意思,我也無權過問或者乾涉。這筆錢對一鳴集團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興許是我大伯他本人,挺喜歡這家雜誌吧。”
劉海的話,就是一顆軟釘子。雖然他承認了合約確有其事,卻又回避去解釋彙款的真實用途。
“我們想請您正式確認一下。這幾筆錢,還有這份合約,是不是“星輝”文娛向“一鳴集團”索賄的結果?或者說的更清楚一些,你們打給對方的這些錢,算不算是給邱複禮的某種“封口費”?
麵對警方直白的發問,劉海又是笑了笑,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我已經解釋過了。這份合約是我大伯簽訂的,具體什麼情況我並不是很清楚。但我可以拍著胸脯保證,協議雙方、至少是我們公司,絕對是按照合約、依法申報與繳納了應付稅款的。
我想,除非警方認定,我們公司是有什麼違法亂紀的行為。否則的話?也沒有必要花費警力,去糾結這種商業性合約簽的有沒有問題吧?”
“那您現在能不能聯係劉一鳴先生,讓他本人回應一下呢?”警員們很堅持、
“嗯....恐怕不方便啊。我大伯已經跟家人移民海外多年了。再說了,這些錢是從公司賬上走的,現在是我主事,我大伯他對集團事務早就撒手不管了。不過呢,就我個人判斷的話?所謂的封口費是不可能存在的。
這位,是叫邱複禮對吧。這位邱總如果真是要找我大伯拿什麼封口費,大可以直接開個價。乾嘛還要分期付款、公對公的打賬呢?這不是落人口實嗎?生怕警方查不到一樣?”
劉海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他就是個和稀泥的。但沒辦法,邱複禮已經遇害。埃裡克和黛西對這份合約也隻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警方的調查行動,再次碰壁。
大中午的,“特調組”會議室裡,警員們一個個焦急的等待著。剛才,麥小冬看見痕跡檢驗科的沐沐拿著一份報告,興衝衝的去敲了廖捷辦公室的門,應該是發現了什麼關鍵的線索。
果不其然,一會兒後,廖捷將組員們集中到了一起。由沐沐向大家彙報一份對本案凶器的完整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