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煙火城中村(2 / 2)

新城追凶 廖捷沈北北 1345 字 6小時前






後者點點頭,終於接過照片仔細的瞧了瞧。

“這小丫頭是不是叫什麼沛沛?”

網咖的前台問道。

“沒錯。你認識她?”

“嗯,年初有陣子她經常在傍晚過來。一直玩到晚上十點多鐘才回家,或者被她老媽給揪回去。但最近沒來了...我也沒特彆留意....”

“來你們這兒是不需要做身份登記的嗎?這個韓沛沛隻有十四歲,還未成年。這些東西,都是掛在門口裝樣子的是吧?”

警員們有些氣憤的指了指貼在門口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內”的標識。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網吧的身份證登記是與公安機關聯網的。而《未成年人保護法》更是明確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遇到難以判明對方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顯然,“露娜網咖”並沒有嚴格遵守。

胖老板連忙上前陪著笑臉,“您教育的是...是我們疏忽了。不過警員同誌,咱們這裡一層是餐飲區,二層才是上網區。現在的這些小姑娘們,一個個長得跟小大人似的。咱也不好各個都上前盤問,讓人家出示身份證吧。

但我保證,我們這兒是正當經營,而且隻開到晚上一點,不做通宵。”

“少在這裡和稀泥。趕緊先查一下,今天早上八點左右,她有沒有來過?”

“好好好,快,把監控錄像調出來。”

“哦~”

警員們跟網咖人員一起,仔細的盯著監控畫麵。

韓沛沛今天真沒有來過“露娜”。

但上午七點五十一分,網咖剛開門營業不久,監控就拍到了一抹快速經過門前的紫色身影。身高體貌基本可以確定,那就是警方要尋找的目標。

奇了怪了?這條小路再往前走,環境可就複雜了。

它連著一片老舊的城中村。那裡聚集著各種小商小販和討生活的人。還有一個亂哄哄、被整治過多次的露天菜市場,和一個大型的廢品收購站。

一個初二女生,大早上去那裡做什麼?

辦案警員們快速拖動、看完了網咖一整天的經營監控,沒有斷點,也沒有再看到韓沛沛原路返回的身影。

“糟了?這姑娘難道真去城中村了?”

“那趕緊去找啊。我跟你們一起去吧,我嗓門大,說不定能幫上忙呢~”

胖老板掄開膀子,準備加入搜尋工作。

“不了。你留意一下,萬一這孩子再次經過,或者發現相關線索,就給我打電話。還有你這兒的問題,回頭也是要處理的。”

“行行行,我們一定配合。”

從“露娜”出來後,兩組警員重新回合,一起向城中村方向快步走去。

令人驚訝的是,大晚上的,這裡竟然是一片熱火朝天的景象、熱鬨非常。

“105、106餐好了,誰家的快過來取一下!”

"來了來了,我家的!”

吆喝聲、鍋碗瓢盆聲,上下左右,不斷從眾多老舊的私房中傳出。

“誒讓一讓哦~”

才一會兒的功夫,警員們就看到了好幾個平台的外賣小哥,穿梭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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