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9章 偽造現場(2 / 2)

新城追凶 廖捷沈北北 1104 字 6小時前






“好,辛苦了。”

”另外,我們向蒙德民宿的工作人員了解過,被害人何秀娜及其一家,每回到大綠山避暑時,都會預定7號小樓。他們的穿著、花銷等,也並不高調。不過,去年夏天,何秀娜曾經報警說她的腕表失竊。但就在分局得同事們趕去調查的途中,她又打電話說,手表找到了,隻是虛驚一場。”

廖捷有些驚訝,“還有過這樣的事兒?那當時的報警記錄裡有沒有寫,她報失的是一塊什麼樣的手表?”

“就是現在失竊的那隻H品牌的鑲鑽鏈表,當時她在報警電話中有提到,價值15萬元。”

“嗯,知道了。”

廖捷默默的在筆記本上,記下了一筆。

原來,這塊價值不菲的手表,在去年夏天就已經露過一次麵了。

“隊長,凶手的作案手法狠戾、乾脆,不像是初次犯罪。後麵又有挪屍、拋屍的行為,我認為,咱們不能排除凶手是累犯,或者是團夥作案的可能。”老熊說。

姚大龍馬上接話,“沒錯,我也同意老熊的看法。隊長,凶手極有可能是提前踩點,甚至利用了周六晚上的暴雨等氣象條件,有經驗的很。

何秀娜已經在景區住了兩天,凶手應該是瞅準了她這次是一個人獨行,趁著雨夜立刻下手。我建議,先集中調查我市有盜搶犯罪記錄的相關人員。”

“對對對。”

會議室裡,警員們你一眼我一語,爭相發表對案件的看法與下一步偵辦重點的判斷。

“嗯,沐沐,7號小樓裡有沒有什麼發現?”廖捷問。

“小樓裡沒有打鬥痕跡,在我們去之前,也隻有何秀娜一人的新鮮指紋與鞋印。她住在二樓靠窗的主臥,行李箱也在這個房間。我們發現了她的身份證件和小挎包,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貴重物品。

根據其丈夫陳高義的回憶,與房間內物品的比對,我們推斷出她失蹤時穿的是一雙粉白色的運動鞋。房卡很可能就隨手揣在牛仔短褲的褲兜裡。小溪的上下遊,我們和大龍哥都找遍了,沒有發現死者的衣物,手機、腕表等物品。”沐沐說。

“小冬,死者的手機信號呢?”

“哦,最後的信號在景區內。周六晚上八點一刻,何秀娜的公司員工給她發了一份PDF文件,是他們下一季珍珠飾品的產品圖冊。對方稱,何秀娜曾經交代過,圖冊一做好就要先發送給她。我們檢測到,何秀娜的手機接收到了這條信息,但沒有打開過。

此後,她的電話卡就沒有任何流量變化了。凶手應該是將電話卡拔出丟棄,或者直接損毀了手機。”

由於手機通訊信號無法非常精確的定位,信息科隻能確定,當時何秀娜的手機仍在距離拋屍地點方圓3公裡的範圍內。

但這條線索,對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助益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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