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完這些,心情竟是毫無波瀾,隻覺世界都清淨了。
很小很小的時候她就想脫離那個家,唯一疼她的奶奶去世後,她最後一絲對家的眷戀也就沒了。
方楠長長吐了口氣,微微垂下了視線
命運好像一直在盯著她,生怕她過的稍微開心一些。
兒時,奶奶神秘兮兮的,扒開好多層衛生紙,給了她一塊青果糖。她還沒來及開心,就被弟弟給奪走了。他也不吃,嫌臟,挑釁的丟在地下用腳攆了攆。
她七歲那年放學回家,洗完了全家衣服,把家裡衛生打掃完一遍,還笨手笨腳做好了飯。充滿成就感等著父母誇獎她的時候,母親嫌棄她米煮的太硬,罵罵咧咧帶著父親跟弟弟一塊出去吃了。
十一歲上初中,弟弟每周三十塊生活費,她每周五塊。學校的米飯吃不起,就在校外攤位上買了一大堆饅頭,塞滿了整個書包。
上了高中,父母不願意負責她學費生活費了,她靠著奶奶每天撿垃圾,才能又在高中讀了三年。
大一,仇人找不到她父母,在她學校門口到處宣揚鬨事。她晚上其實上了樓頂,怕給學校添麻煩,才多活了一天。
第二天離校去找水庫的時候,那個人儘皆知的花花公子又一次找到了她。
他其實不用拿錢砸她的,她如果有資格談戀愛的話,她早就想跟他在一起,她從第一次見到他就覺得男孩身上像是在發著光。
可她還是拿了他的錢。
既沒交給家裡,也沒舍得用。
她跟了他三年,快樂同樣很短暫。她儘管知道自己是個商品,可他真的拿她當商品的時候她一樣很痛苦。她不敢管,不敢說,也不敢吃醋。
他消失了一陣子,再見麵的時候就說有他已經有了新女人,不要她了。
她小心翼翼的把她所有積蓄拿了出來,是他給她的所有錢。她不要他的錢,她要他。
可他看都不看一眼。
她的三年,在他眼裡一文不值。
方楠抬了下自己的胳膊。
雪白如玉的手腕上紋了一個圖案精美的手環,青色的紋身和白色的肌膚相映,美侖美奐。
這是周野送給她印記。
分手後的第一天,她劃上去的。
她是想記著那種疼,讓自己千萬彆忘掉。
他比她的父母還可恨。
他給她全部的希望,又一點點全部剝離。
砰砰砰。
敲門聲響了。
方楠順手拿麵紙擦了下眼睛,過去拉開了門。
對視著,時間在這一刻仿佛陷入了靜止。
周野被她略通紅,又毫無情緒的眼神盯的發毛,挪開視線:“你行李放哪?”
方楠側身讓他進來:“隨便。”
周野拎著放在了床頭前,把煙跟火也一塊放好:“那,我走了。”
他轉身,真的要走。
手觸及到門柄之時,方楠清冷的聲線隨之傳來:“幫我接點熱水,我要洗腳。”
周野愣了下:“這沒腳盆。”
“去找一個。”
周野看著她背影:“那您稍等。”
方楠:“我隻等你五分鐘,超時,我明天會在網上對你們酒店進行評價。”
周野頓步,轉過頭:“方楠……”
“還有四分鐘五十七秒。”
周野臉色變幻,關門離開了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