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管其他野男人叫爹(1 / 2)





(後台卡了一天審核,上一章已更新~~)

**

有女兒和娘家兄弟撐腰,林杏花忽地生出了些許勇氣。

當年的確是她做了對不起池二壯的事,她追悔莫及,恨不得一根繩子掛在樹上吊死。

可池二壯不僅寬容表示原諒,還在婆婆麵前替她挨打為她說好話,發誓這輩子認定了她當媳婦。

年輕的林杏花感動不已,就這樣沉淪了,一度以為自己嫁到了全公社最好的男人。

可女兒的降臨打破一切,使得感動悉數轉變為了愧疚和憂懼。

從那以後,她就成了罪人,和女兒活著的每一天都是為了彌補池家。

到今天,她已經為自己犯下的錯贖罪整整十八年,他們是不是可以放過她和女兒了?

“二壯,咱倆好聚好散,離婚吧,行嗎?”

臭娘們,這麼多年都生不出一個兒子來,居然有膽子跟他提離婚?

池二壯惡狠狠瞪了林杏花一眼。

離婚對他一點兒好處也沒有,就算真的要離,也得等柳寡婦懷上小子了再說。

想得再大膽一些,林杏花嫁給他,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除非他不想要了沒有離婚一說。

就是柳寡婦懷上了孩子,她也得當牛做馬地伺候,誰叫她生不出來的?

舊社會的男人不都這樣,想娶幾個就娶幾個,大老婆還要給小老婆安胎,負責把男人的香火延續好。

池二壯覺得那樣言聽計從,一切為男人考慮的女人才是真正的好女人。

可這些話他隻敢在肚子裡嘀咕,池皎皎和林家父子幾尊煞神似的杵在院裡,說出來絕對會被他們打死。

趙娟眼神閃了閃,一副為林家人著想的表情插話進來。

“她小舅,寧拆一座廟不毀一樁婚,你當弟弟的怎麼好攛掇姐姐離婚呢?”

“其他的不提,就說等皎皎嫁出去,她一個離了婚的女人咋生活,還不是隻能跟著你們回林家溝,可她在林家溝沒有土地,吃喝都得從你們嘴裡摳。”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們林家把一個離了婚的外嫁女養在家裡,傳出去名聲可不好聽啊。

到時候家裡小子跟著丟臉,說親都成問題,好人家的姑娘誰願意嫁進來,你們現在是在氣頭上,但好歹為家裡的幾個小子考慮考慮啊!”

趙娟和林杏花妯娌多年,自然最清楚她在乎什麼。

果然,林杏花聽到這話後就有些動搖了,臉上露出猶豫的表情。

小舅舅林光明的嘴巴可不是個饒人的,當即把她的話擋回去:

“咋的,名聲好聽是能吃還是能穿?你們池家儘乾些不叫人的事兒都不怕丟臉,我們林家有什麼好怕的?”

“隻要我大姐跟池二壯離婚,我立馬就去找大隊長把她的戶口遷回林家溝,隊裡會給她分土地,就算不分土地家裡一人省一口吃的也能養活大姐,怎麼都比在池家喝野菜湯強!”

林杏花感動地看了眼林光明,彆開頭抹眼淚。

娘家弟弟越是為她撐腰,她越是害怕連累他們。

趙娟悻悻撇了下嘴角,衝池老太打眼色。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