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2章 禁售(1 / 2)

陳牧 陳牧朝 2235 字 3小時前






金彙投資的人和國開投的人很快離開,他們的走的時候,陳牧也沒親自去送,都由左慶峰張羅。

他們走後沒幾天,於明和朱振就分彆和牧雅林業這邊聯係了,說是以後牧雅林業這邊還是會由他們倆負責。

看起來陳牧之前對劉峰和黃經理說的,他們都已經聽到心裡去了。

尤其於明,親自把電話打到了陳牧這裡,表示之前他因為有點事情沒能及時協調,所以道歉。

“於總,我們相識了這麼久,也彆見外了,我就叫你一聲老於,這一次的事情你們做得有點不地道吧,和國開投聯起手來就想從我這裡占便宜,這會破壞我們以後的合作基礎的,你應該明白的吧?”

陳牧覺得應該敲打敲打於明,雖然他心裡覺得於明這個人還是不錯的,可是像這一次的事情他不希望再發生,所以該說的事情還得說透。

於明苦笑道:“陳總,我在公司裡就是一個投資部的主管,對於公司高層的一些決策,我能說得上話的地方實在有限,這一次的事情就請寧彆往心裡去,以後應該不會再發生了。”

陳牧說道:“是,我知道,你們金彙投資的事情不是你一個人能說了算的,可問題是這一次出這麼大的事情,你事前也沒有和我們通通氣啊,等到你們的人都已經來了我們才知道,搞得我們簡直措手不及。

老實說,這一次也就是看在你的麵子上,我才忍了,要是再有一次,我說不定就真的做出什麼來了,到時候不管是對你們還是對我們,都不見得是什麼好事兒。”

微微一頓,陳牧又說:“我覺得吧,下一次如果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老於你真的應該提前和我們通通氣,讓我們有個準備。”

“是我們考慮不周,陳總彆見怪。”

於明繼續苦笑,又說了一句,算是沒接陳牧的話兒。

通氣這種事情,說起來好像是小事,可是對於他來說,卻真不能做。

他再怎麼說也是金彙投資的人,如果這種事情事前和陳牧通氣,那就等同於泄露公司的信息,他不可能答應陳牧這麼做。

陳牧也明白於明的想法,他隻是試探一下而已,看見於明沒接話,他又說:“於總,你不願意也可以,沒關係的,不過我希望以後金彙投資和我們溝通的事情,就由你來負責,像這一次這樣突然換人,就算你不能提前和我們通氣,至少也要告訴我們一聲,你暫時不能負責,否則以後我們也沒必要繼續合作了。”

這才是陳牧的主要目的。

於明不和他們通氣沒關係,但是換人這種事情必須提前通知,不能毫無征兆的就找個彆的人過來,就如這一次的劉峰一樣,這在一定程度上其實也和通氣差不多。

於明想了想後,點頭答應:“好,陳總,下次如果我再臨時有事的話兒,我一定會提前通知你們的。”

在於明看來,隻要不是直接把金彙投資的信息透漏給牧雅林業,他就可以接受。

再者說了,陳牧隻要求他如果臨時有事,就告知一聲,這也並不違反他做事情的原則,算是合情合理的要求。

陳牧聽見於明這麼說,算是得到了他想要的答複,和於明聊了幾句後,很快就掛斷電話。

這件事情總算是告一段落。

沒過兩天,李少爺電話過來,告知陳牧一個不好的消息。

說是默哀國的藥品管理菊在調查養命丸的過程中,接連收到了好多起投訴案件,所以決定在調查期間禁止養命丸在默哀國本土銷售,直至他們公布調查結果為止。

“你說這樣的做法是不是很流氓?明明沒調查出結果,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我們的產品有問題,他們卻禁止我們銷售,這完全就不講道理。”

電話裡,李少爺顯得特彆激動,也特彆氣憤。

陳牧能理解李少爺的心情,之前他們都沒想怎麼大肆拓展默哀國的市場,隻準備過去占個先手,可沒想到養命丸自己就在默哀國莫名大火起來,讓他們都為之驚訝不已。

現在一轉頭,他已經投下去了一個億,準備趁勢大展拳腳一番,沒想到卻出了這樣的事情,說不鬱悶就是假的了。

而且,默哀國藥品管理菊也實在有夠無恥的,無端禁止養命丸銷售,理由隻是收到投訴。

這簡直就是拿法規開玩笑,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養命丸有問題,就憑有人投訴就說要禁止一款藥品銷售,真要是人人都這樣搞的,隨便哪個人想搞垮一個藥廠,那就簡單了,隨便多找幾個人投訴就是了,根本不需要證據證明什麼的。

陳牧問道:“那些投訴都是怎麼一回事兒,你找人了解過情況嗎?”

“了解過,都是一些默哀國的大白傻,整天吸*毒亂搞把身體給弄垮了,然後吃了我們養命丸,身體情況又有了一點氣色,然後他們也不知道收斂,繼續胡搞胡來,終於把自己給弄進了醫院,隻剩下半條命,然後他們也不知道受了什麼人慫恿,就來投訴我們。”

李少爺說起這個,就氣不打一處來,苦水也拚命往外倒:“你知不知道,我聽那邊的一個主管和我說,他帶著律師親自去醫院見了那幾個投訴我們的人,其中一個白人老頭,都已經在投訴我們了,可還是死抱著我們的養命丸每天定時吃,對我們的養命丸比對醫院醫生開的藥都要重視,這特麼的簡直就是個活寶,我們的主管和律師看了,都當場有點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陳牧聽了這話,也哭笑不得,問道:“也就是說,他們的病情……嗯,他們的身體情況變糟糕,沒有辦法證明是和我們養命丸的問題,對不對?”

“對!”

李少爺說:“他們已經走訪了所有的投訴者,無一例外都是這樣的大白傻,而且很奇怪的是,他們的投訴都是有一家律師事務所主動聯係他們,說是免費幫他進行投訴,並且幫助他們爭取賠償。”

“律師事務所?”

“是的,是一家叫做安德森霍華德的律師事務所,簡稱a&h律所。”

李少爺主動介紹情況:“我們已經找人調查過這家律所,表麵上看起來就是一家不起眼的小律所,根本沒有什麼名氣,平時隻靠這一點小的案件來維持。”

微微一頓,李少爺說:“你可能對國外這些律所不太了解,我說一下,他們這些律所有時候為了生存,必須自己去找案件來做。

舉個例子,他們這些律師,日常沒事的時候會到大街上去轉悠,例如一些小商店,例如一些小超市,去裡麵看看有沒有侵犯了版權的東西。

一些新移民的商家,版權意識並不太強,他們批發售賣的一些商品,其實存在版權問題,可他們並不知道。

就好比有很多印了卡通人物形象的文具、衣服,又好比其他一些沒有版權的商標字樣,如果這些東西被那些律師看見,他們就會主動聯係那些大商家,然後幫忙起訴,靠著勝訴的賠償度日。

通常來說,這些新移民商家除了認罪賠償,沒有彆的路子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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