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陽第一時間聯想到剛才打量亂葬崗所見的薄木棺材,整個人都不好了。
故老相傳,吃多死人屍體的野狗,眼珠子都是血紅的,並且食髓知味,以後還會吃人。
因為人的肉中帶著野生動物不可想象的鹽分。
對其他動物來說,是無上美味,吃過一次就忘不了了。
狗是這樣,狼估計也是吧。
這些狼頭頂的禿,應當是拿腦袋撞破薄木棺材,從中拖出屍體來吃的事情乾多了,以至於頭頂上寸毛不生。
那種薄木棺材就是這麼不靠譜。
往往都逃不過被野狗,以及其他食肉、食腐動物拿腦袋撞開,拖出其中屍體吃掉的下場。
故而這種棺材,又叫狗碰頭。
陳陽在電光石火之間,就將這一切想清楚。
這赫然是七匹在亂葬崗上當做食堂,吃慣了人屍體的餓狼。
這種狼,比起在荒郊野外遇到獨狼還要恐怖,它們吃人成習,沒道理放過陳陽這樣新鮮滋味好的。
“呼~”
陳陽急促、用力地呼吸著。
不是驚懼得呼吸錯亂,而是要借此恢複哪怕一點點力氣。
隻要有普通十來歲孩子的氣力,區區畜生,怎麼可能是他的對手?
“快點,再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