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奢華的蘭博基尼跑車,在山路中極速行駛著。
身形挺拔氣質高貴的年輕男人,慵懶的靠在後座上。
他側頭看向窗外,發現一隻兔子被鷹獵走,俊美的臉上,露出幾分邪氣的笑容。
弱肉強食,就是這個世界的規則。
“翊少,前麵有輛車,好像是從山上掉下來的。”
納蘭翊已經看見那輛車,至少從一百米的地方摔下來,車身破爛不堪,有爆炸過的痕跡,要是有人活著,一定是奇跡。
“嗯?”納蘭翊疑惑的眯起眼睛,仔細看了看,突然唇角輕勾,“秦叔,停車,我發現了有趣的東西。”
沒錯,他看見了奇跡。
“傷成這樣,居然爬出來了,看來求生意誌很堅定。”
納蘭翊雙手抄兜,在他麵前是一名渾身是血的少女,她臉埋在地上,雙手緊緊扒著地麵,十根指甲全部磨裂。
在她身後,血跡一直蔓延到車裡。
“少爺,她還活著,要送醫院嗎?”
看著柔弱,卻靠意誌爬出二十幾米,這丫頭,有點意思。
如果不救她,沒準會死在這。
那麼,是救還是不救呢?
納蘭翊掛著一抹莫測的笑容,沒人能猜出他此刻的想法。
就在這時,一隻沾滿血的手,抓住他的褲腳。
女孩緩緩抬頭,露出一張蒼白的臉,“求你,帶我去……盛世繁花……酒店。”
叫秦叔的老人立刻湊到納蘭翊耳邊說:“少爺,正是我們要去的酒店。”
“少爺,她傷的好像很重,應該先送她去醫院。”
納蘭翊低低笑了兩聲,從口袋裡掏出香煙點燃。
他蹲下來,嫋嫋煙霧噴在女孩臉上。
清純的五官,蒼白又柔弱,像隻折翅的淒美的蝴蝶。
“秦叔,你覺得,是送她去醫院有意思,還是去看一場大戲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