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不想吃飯想吃……(1 / 2)







陳凡笑著解釋道:"房子上次我來的時候就買好了。"</p>

"這次是過來過戶的。"</p>

蘇若初一臉懵。</p>

"可是……可是乾嘛要買房啊你又不在京城住。"</p>

陳凡解釋道:"你那個寢室我上次參觀的時候看了,空間太小,而且太壓抑了。"</p>

"我想著在學校附近給你買套房子,以後你隨時可以過來住。而且以後我要是想你了,來京城也有個落腳的地方啊。"</p>

"總不能每次都住酒店吧。"</p>

"還有,你爸媽要是來看你,也算是有個地方住啊。"</p>

陳凡笑嗬嗬地解釋道:"現在房價便宜,買一套房子比租一套劃算。"</p>

蘇若初被陳凡說服了。</p>

她對什麼房子,什麼升值並不在乎,她隻記住了陳凡說以後會經常來京城陪自己,有個落腳地方。</p>

那陳凡買這套房子,她就完全沒有意見了。</p>

見工作人員把筆遞過來,陳凡笑著扭頭看向蘇若初。</p>

"你的身份證拿出來。"</p>

"你來簽字。"</p>

蘇若初再次愣住。</p>

"我……我簽"</p>

"給你買的當然是你簽字啊。"</p>

陳凡一臉理所應當,蘇若初卻遲遲不肯同意。</p>

"我不要。"</p>

"這是你買的房子,應該你來簽字。"</p>

平時陳凡給她買什麼禮物,包包或是衣服化妝品,她都可以坦然接受。</p>

但是現在買的可是房子,陳凡讓她來簽字,蘇若初頓時有些不知所措。</p>

仿佛是看出了這丫頭的尷尬,陳凡笑著拉起蘇若初的小手。</p>

"首先,這套房子是我買來送給你的,當然你來簽字最合適。"</p>

"其次,我平時不在京城,要是以後物業有什麼事情,比如充個水電費,暖氣費啊……你是戶主的話會方便很多。"</p>

雖然話是這樣講,但蘇若初還是有些局促。</p>

她覺得兩人還沒結婚,要是自己現在就收了陳凡的房子,總感覺像是自己貪戀陳凡的錢一樣。</p>

陳凡隻好拿出大招:"我知道你在擔心什麼。"</p>

"咱倆是不是已經定親了你未來是不是要嫁給我"</p>

"既然如此,我的就是你的!早一天晚一天,你還擔心什麼"</p>

"可是我……"</p>

蘇若初低著頭,有些糾結。</p>

一旁的工作人員心中嘖嘖稱奇。</p>

今天真是長見識了。</p>

第一次見到有人買房子竟然互相推讓簽字的。</p>

要知道以往他遇到的那些來辦理合同的男女,女方恨不得想儘一切辦法也要把自己的名字給加上。</p>

這倆人倒好,都恨不得讓對方來簽字。</p>

這可是價值幾十萬的房子啊,這姑娘到底是欲擒故縱還是真的單純啊</p>

眼看兩人誰也說服不了誰,工作人員隻好笑著提議道。</p>

"兩位,其實你們可以一起把名字寫在上麵。"</p>

陳凡抬頭看過來。</p>

"我們還沒有領證,可以嗎"</p>

"當然可以。"</p>

工作人員微笑解釋道:"當然可以。"</p>

"如果房產證上寫了雙方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將被視為雙方共有財產。這意味著,無論雙方最終是否結婚,這套房子都將按照共有財產的原則進行處理。"</p>

陳凡點點頭:"那就這麼辦吧。"</p>

說完把筆塞進蘇若初手裡。</p>

"你先簽字,你來當產權人,我當共有人。"</p>

這一次,蘇若初沒有拒絕,稍稍遲疑了一下,紅著臉簽下了自己的名字。</p>

陳凡接過筆寫下自己的名字,然後雙方按手印。</p>

簽完合同,這套房子在法律上便屬於陳凡二人了。</p>

工作人員跟兩人解釋說房產證會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寄出。到時候會直接寄給蘇若初。</p>

從房管局出來,房東還好心地把二人又送回了定福莊西裡小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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