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1 / 2)







貪官可恨,至少拿錢能給你辦事。清官受百姓擁戴,自不必說。最可恨的就是這種昏官,他們或許不會大肆貪贓斂財。卻喜歡把給他人添堵,作為自己的畢生事業。

比如這個吳履中,戶部掌管天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等。按照程序,崇禎下了聖旨,戶部各部官員還得簽字蓋章,然後才能提取國庫的銀兩。

吳履中則是不疾不徐,今日不是沒帶公章就是還有其他工作。總之,就是拖著不給你簽字蓋章。

朱慈烺催了幾次,此人依舊是我行我素。這就不能忍了,於是朱慈烺帶了錦衣衛,直闖進了戶部衙門。

錦衣衛辦案,是無人敢出來阻止的。戶部的官員有點孱,因為錦衣衛出現的時候,就會有人要倒大黴。

結果,朱慈烺帶著錦衣衛就到了吳履中麵前。眾人齊聲起身行了禮,吳履中還不知道是專門找他的:“太子殿下前來,不知有何貴乾,還請殿下明示。”

“吳履中,我問你,聖旨給遼東將士撥款二十萬兩軍餉,你為何壓著不發!”朱慈烺在他辦公的桌子前怒指著他,直呼其名。

吳履中也不是個好相與的,他自認為兩袖清風,並無貪汙行賄、結黨營私之嫌。所以見了朱慈烺來質問他也不害怕,而是淡淡的說道:“下官每日政務繁忙,各地遞上來的賬簿不計其數。就算是有聖旨,下官也得按事出緩急來辦吧。若是人人都如殿下您一樣,什麼事都先由著自己,那彆人擠壓的案子怎麼辦。”

反正我也老了,等你太子爺登基那天我也告老還鄉了。彆人敬你,我吳履中按章辦事,偏就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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