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2章(1 / 2)







崇禎皇帝一怔:“怎麼,你也是這樣認為的麼。”

朱慈烺沉痛的點點頭:“父皇,兒臣、兒臣似乎做出了事。錦衣衛,不該如此放任自流的。至少,他們應該受到相應的監管。否則如此下去,必會成為大禍。”

沒錯,曆史上任何一個黨派其實都是一把雙刃劍。一旦沒有了製約,將會泛濫成災。

錦衣衛獄,衛生條件極差,鼠患流行,一到夜晚,那些大老鼠就會出來齧咬犯人,其中造成的冤假錯案也不勝枚舉。

本質上來說,錦衣衛還是一個衛所,一個軍事組織。隻不過這個衛所相對於其它衛所而言,特殊了些,從編製上看,一個普通的衛一般有5個所,統領5000多人,而錦衣衛則掌17個所,統領人數最多時可達一個普通衛的10倍左右。

從指揮使的擔任來看,其它都是武將,隻有錦衣衛的指揮使是由皇帝的親信來擔任。雖然錦衣衛是有特彆之處,但是將其作為一個衛所來看待,觀其職能,似乎都不應用簡單的'特務'一詞來標簽化它。

《大明會典》中有這樣記錄錦衣衛的職能,'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隸又有將軍、力士、校尉人等。其職掌值駕、侍衛、巡察、捕緝等事。'

從《大明會典》的記載來看,可以明了錦衣衛的四種職能:值駕、侍衛、巡察、捕緝,但這四種職能也並不是錦衣衛職責的全部,此外集軍事、外交、監察、司法等多種職能於一身。

錦衣衛多年來被詬病為一個特務機構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其有偵緝和司法兩大職能。'密輯'、'陰詐'、錦衣獄以嚴刑酷法聞名於世,械、鐐、棍、剝皮、抽腸、鉤背、大枷、立枷、斷脊、墮指、刺心等刑罰不一而足。

一些犯人的嘴是很嚴的,根本撬不開。為此錦衣衛發明了無數種酷刑,其中最令人聞風喪膽的當屬於“彈琵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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