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章(1 / 2)

我的男友是病嬌 小K爺 2399 字 3小時前






一開始,我還傻不拉幾的以為就那麽回事,因為爸還活著的時候,經常就是動不動開口投資幾十萬上百萬。所以……怎麽說呢,五十萬在當時的我眼裏雖大,但也就那麽回事。

結果,也就不那麽回事。

這五十萬一下去,媽銀行卡裏最後的那點數字,差點,就連四位數也沒有了。

至於為什麽隻有媽會這樣,是因為,姑姑除了五萬塊的訴訟費之外,就沒出錢了。

原因是,沒錢了。

“呃……這原因無解啊!”

然後,這場完全不平等的合作展開。媽自然是對這場官司無比重視。畢竟,是已經破釜沉舟了嘛。

不過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在諮詢律師的時候,那個女律師說,當時,爸媽離婚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不完整。

因為,隻分了錢,沒有分資產。

資產,就是當時爸開的那間公司的股份,還有股票。我媽一直以為這些都已經包含在當初離婚時的二百萬裏麵了。

事實上,包括我在內,所有人都是這麽認為的!都認為錢和資產是一個性質。

誰知道……mmp!

以前還不自知,現在終於認清自己就一法盲了。

這個消息,對於林靜雅來說,當然是一個不能再壞了的消息。但對於,我們來說,卻並非完全是個好消息。

因為,這兩者是分開的。如果,真如這個律師所說的這樣,那麽官司全麵贏了的話,林靜雅現在所有的錢就要首先給媽一半,然後,才是我們這些人分林靜雅剩下的那半。

也就是說,至少爺爺奶奶是要比原先打贏官司少拿一半錢的。

這可能就是,姑姑怎麽都不願意出多一點錢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畢竟,當時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姑姑雖然臉上很開心的模樣,但從那之後就對官司的事情沒有那麽上心了。

就像是,學生麵對著寒暑作業那種。早寫完早解脫。我感覺姑姑雖然沒有這麽無語,但多多少少是有點這種心理的。

內心天人交戰,麵上我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嘴裏咀嚼著的五花肉,像是吃塑料似的。

與我形成最鮮明對比的是爺爺奶奶,我是尷尬地說不出話。他們是說個不停,沒人理。

沒錯,沒人理。

三句不離,“林靜雅。”

“林靜雅這個沒良心的!”

“林靜雅不配當人!”

“林靜雅好惡,好惡,好惡!”

“要我們以後怎麽過!”

基本上,這幾句話,循環播放!

“呃,這就難怪沒有人理他們了。”我在內心默默吐槽。

這時,褲子口袋裏的手機突然震動起來。我瞬間隻覺如釋大赦。立馬從如坐針氈的座位上站起來,說道:“咳咳,抱歉我出去接個電話。”

說完,也不管這三個人有沒有同意,便一溜煙地跑到了餐廳門口。

大哥大拿出來,看到那聯係人的名字,“葉菲兒”時。

不知道為啥,我的臉滾燙的不行。莫名緊張地咽了兩口口水,我按下了綠色的接聽鍵。

我當時並非沒有懷疑過,這兩個人隻是爸請來的演員。

這個劇情實在是有夠狗血浮誇的,但是,每一次和姐姐接近。都會有一種好像血脈相連的奇妙感覺。

這種感覺,我認為是不可能演出來的。就算能演出來好了。爸他也給不起這種大佬的出場費。

再後來,一個男孩出現了。

蘇以澈,一個不過才十三歲的小屁孩,長著一張中性的臉,畫個妝帶個假發簡直跟女人差不多。

然而,就是這麽一個娘娘腔。他好像就占據了姐姐心中所有的位置。

姐姐甚至明確的跟我說過,她喜歡這個蘇以澈。

那時候,他很討厭這個家夥。哦不,雖然說很不想承認,但其實應該說是嫉妒吧。

而且關於這個孩子的傳聞也很不中聽,什麽詛咒,鬼隱,祭品之類的。

我雖說不信這些妖魔鬼怪的東西,但我害怕麻煩,不想和任何的麻煩扯上一點關係。所以自然也不希望姐姐,參與到裏麵去。

當然,希望終究隻能希望。該見麵的還是繼續見麵,該保持什麽樣關係的還是保持是什麽樣的關係。

最後就這樣,我的一個暑假匆匆而過。踏上返程的汽車時。我竟有一絲不舍。

她沒有來送我,也是,這樣一個尷尬到不行的身份。也是沒這個必要。

我在車上這樣想。

車外麵,劉利華她趴在車窗外,對我說了一大通的“大道理”。

像極了春節結束時,老人送年輕人時的模樣。

也是在那天,姐姐,主動給他發了一條短信過來告別。

“嗯啊!”伸了個大懶腰從床上坐起,外邊的聲音都停下了。我看了下大哥大上顯示的時間。

忍不住苦笑,難怪外麵,已經都沒有一點聲音了。感情現在已經是淩晨三點了。回憶還真的是有夠漫長的。

從十點開始,五個小時,我躺在床上,想一段故事想了五個小時。

一個月的時間過去,

打一場官司似乎已經變成勢在必行,很快的法院的傳票,便給了擁有有關這次案件所有人員。

包括我這個,未成年人也是一樣。

開庭前的一頓午飯,吃得無比壓抑。每一個人看上去都非常緊張。這是當然的,這場官司我們輸不起。

飯桌上,媽表情格外認真地對著姑姑說道:

“待會兒,你是作為證人出庭。你要說,你是在11月17號,葉楚文死前一個星期,你才知道他要死的。還有,重點強調那個時候,無論是林靜雅還是葉楚文本人都根本沒有提起什麽遺書。無論是你,還是你爸,你媽都是完全不知情的!”

姑姑端起碗吃了兩口麵,看起來有點心不在焉。放下碗,應道:“嗯。”

“一定要這麽說!”媽又嚴肅地強調了遍!和姑姑那有點隨便的態度相比,可謂是天壤之別。

也難怪了,打這場官司所要用的費用,簡直……遠遠超出我的想象。

我本來以為,頂了天也就是請律師花的那八萬錢。誰知道,這純粹隻是我一個無知之徒的想象!哦不,我想媽,應該也沒想到。單單一個訴訟費就要五萬,抵了律師費的一大半!還有什麽,聽都沒聽說過審計費,以及為了請人幫忙必不可少的紅包。

零零總總加起來,居然要將五十萬的巨款!

一抿嘴,二抿嘴,三思考,最後!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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