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乾什麼,布蘭奇,你彆緊張。”時景笑了笑。
布蘭奇心裡直打鼓。
其實圈裡還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律,當然是真是假不一定,是關於時景的。
聽說跟時景合作過的模特都會愛上他,為他要死要活。
但是時景這人從來不跟同一個模特合作超過一年。
一年以後,就會有新的靈感繆斯,有的可能連一年都達不到。
時尚圈開放的很,布蘭奇聽過好些版本的傳聞,其中一條說,時景和每一個他合作過的模特都做過露水夫妻。
畢竟他的作品有的時候尺度挺大的,偏偏又豔而不俗。
趁著今天在,剛好可以問一下。
“誒,圈裡關於你的那幾條謠言,你知道嘛?”
“什麼謠言?”時景半倚著台子,手裡搖著淺色的香檳,好絕一個男人。
布蘭奇覺得時景不該當設計師,他應該做模特,或者演員,這氣場,太抓人了。
“說你跟你合作過的那些模特都有一腿。”
時景挑了一下眉,低聲嗤笑:“你覺得呢?”
什麼叫我覺得,我覺得有用嗎?布蘭奇內心抓狂。
“我覺得應該有些有,有些沒有吧。”他這樣說。
時景轉身,將香檳放在大理石麵上,眼神望向圍欄外的夜幕星空,聲音低沉緩慢:“我從來不碰手裡的模特。”
......
阿拉義酒量不錯,阮羲和更是千杯不倒,但是今天,她裝醉了,因為阿拉義太那啥,所以今晚她想借著酒意好好睡一覺。
男人嘛,剛吃肉,就總惦記著吃肉,這不時不時親她一下,還抱得那麼緊,阮羲和差點裝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