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丹再次擺擺手,用請教的口吻說:“史副縣長,呂天賜同誌是正科級乾部,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縣局就算不清楚他的身份,誤把他當成違法招.妓人員而帶回警局,這也情有可原。現在既然弄清楚了身份,就應該立即放人,而不是申請繼續羈押,還向武副市領導彙報,我說的對不對?”
“吳副領導,對,就以現在的證據,沒有得到縣委領導的指示,縣局是無權自作主張放人。”
史文洪也隻能這麼說,因為人家吳丹說的沒錯,在正常情況下,如果呂天賜亮出身份,即使真的是招.妓,沒有得到上級的指示,縣局絕不能把人帶回警局。
如果呂天賜沒有說明身份,那就屬於誤抓,在沒有證據證明招.妓,縣局就應該立即放人,並賠禮道歉,而不是考慮是否羈押。
所以史文洪隻能硬著頭皮承認,呂天賜昨天並沒有亮明身份,而且縣局掌握呂天賜招.妓的證據,然後他才向武崇孝彙報。
吳丹的步步緊逼,史文洪已經退到牆角,完全沒有下一步的退路。
事後一旦查明真相,呂天賜當時亮出過身份,最後還是被帶回警局,那史文洪等於是睜眼說瞎話。
更要命的是,沒有呂天賜招.妓的確鑿證據,史文洪不但不放人,而且還上報縣委,甚至有請求延長羈押時間的用意,到時候他就難逃其咎。
隨後吳丹繼續說:“隻要是證據確鑿,不管呂天賜同誌承不承認招.妓,縣局都可以把他移交給檢查委去審查。縣局如果延長羈押時間,是絕對不可以這麼做的,羈押時間一到,要嘛就把人移交給檢查委審查,要嘛就馬上放人。史副縣長,我說的對不對啊?”
“吳副領導,說的對,縣局一定會依法辦案。”
史文洪的心裡清楚,吳丹表麵上好像請教自己,其實這是在逼自己放人。
不過史文洪現在是騎虎難下,如果這時候放了呂天賜,那就證明呂天賜沒有招.妓,吳丹肯定得理不饒人,對他窮追猛打,不給他任何脫身的機會。
繼續羈押呂天賜,必須有確鑿的證據,如果拿不到令人信服的證據,到時候史文洪的麻煩就大了,最起碼得主動請辭局長職位。
所以史文洪明白他的處境,要想從容地脫身,就得在李小娟身上多下功夫,拿到不利於呂天賜的口供,他才能掌握主動權。
“好,史副縣長,最後我還要強調一點,在涉及到呂天賜同誌是否涉嫌招.妓的證據上,一定要公開、透明,還有說服力。絕不能出現有證據造假,做偽證的方式誣陷他,或者是為他開脫責任,如果發生這樣的問題,你身為警察局局長,必須承擔主要的領導責任!”
其實吳丹也看出來情形,警察局抓呂天賜的時候,史文洪肯定是知情的,他沒有向縣委彙報就這擅自做主,絕對是有人向他授意,不用想這個人就是武崇孝。
因此又給史文洪打了一個預防針,不要試圖拿假證據來誣陷呂天賜。
因此吳丹心裡冷哼一聲:哼,既然你武崇孝想賭一把,那我吳丹就陪你賭一把。如果能證明呂天賜是清白的,到時候就彆想用誤會這個借口,把這件事給糊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