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我的孩子我的家林思12(2 / 2)







那她索性還是和丁鬆在一起鎖死吧。心在丁鬆身上,找誰都注定會出軌的人,還是一步到位的好。</P>

都說林榮雖然做錯了,但她有一點好,就是癡情,那林思就成全她的癡情。</P>

以後丁鬆沒靈感了,再出軌其他人那也是她的事。</P>

丁鬆一聽這話,他隻想不坐牢,想上大學。</P>

就對著周圍的人說:“我們沒有耍流氓,我和林榮在處對象,我們等高考考完就要結婚了。</P>

真的,不信你們問林榮。”</P>

林榮也一直認為兩人在處對象,她沒想到丁鬆會這麼早就想結婚。</P>

幺嬸說:“老二,你彆怕。你告訴媽,是不是這個人對你耍流氓?”</P>

林榮說:“媽,我們真的沒有耍流氓,我們這是藝術。還有我們確實是在處對象。”</P>

幺嬸從來沒聽到過林榮談對象。</P>

她想說男方就是個流氓,即使真的在處對象也不能畫裸照啊。</P>

林榮和丁鬆堅持說兩人處對象,幺嬸沒辦法,隻能承認兩人處對象。因為流氓罪和處對象是兩碼事。</P>

流氓罪會坐牢,結婚就是合法的,就是除了名聲不好聽。</P>

大家都是鄰裡鄰居,說處對象,也都散了。</P>

最多就在背後嘀咕林家大女兒婚前就亂搞,不自愛啥的。</P>

等到人都散了,警察也走了,丁鬆和林榮才鬆了一口氣。</P>

幺嬸說:“你們結婚年齡都不到,怎麼結婚?還有說說怎麼回事,林榮你什麼時候談的對象?”</P>

林榮說:“年前。”</P>

年前談到現在,幺嬸都沒有一點察覺。</P>

她覺得林榮和丁鬆年紀都還差兩年才能領證,隻能先辦婚禮。</P>

丁鬆說:“嬸兒,我把我爸我媽喊回來處理我們的事。”</P>

丁鬆爸媽在上海都是藝術家,但出了這事,肯定要解決。</P>

不過丁鬆爸媽在上海都是有名有姓的大藝術家,他們認識市裡的領導。</P>

這人體藝術本身就是藝術,不是耍流氓,所以罪名根本不成立。</P>

但林思根本不可能讓他走。</P>

反正丁鬆就要和林榮結婚。</P>

兩家隻能商量著高考過後擺訂婚酒席。</P>

林榮反正很開心,她和丁鬆在一起就很開心。</P>

丁鬆考上了上海美院,林榮沒有考上大學。</P>

林繁大學也放假了,丁鬆父母還是在假期幫兩人舉辦了訂婚宴,等到年齡再領證。</P>

林榮想要跟著丁鬆一起去上海,但幺嬸不允許。</P>

她覺得女孩子家家的,沒結婚就跟著男方跑了,是會被人看不起的。</P>

要幺嬸本意,她根本不想要林榮和丁鬆在一起。</P>

兩家條件相差有點大。</P>

可是林榮卻覺得脫離了這個家,奔向一個新的未來,她充滿了希望。</P>

林思看著林榮,她一點都沒有心理負擔,這場不該存在的訂婚宴算是她一手促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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