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覽中心監控室。
帶著已經獲得的證據,沈時和跟張長明已經能輕鬆地框定需要查看的監控範圍了。
根據已知的消息,男生說他是在兩點鐘左右見到的嫌疑人。
女生說她是在離開後見到的嫌疑人,時間在下午三點鐘之前。
綜合一下信息,沈時和隻需要查看一下兩點鐘之前的博覽中心門口的監控和兩點鐘左右乙女遊戲攤位附近的監控就可以了。
至於是如何確定攤位的位置的。
互聯網就很方便了。
不到五分鐘時間,沈時和就找到了漫展開始之前,攤主自己發的為自己的攤位打廣告的帖子。
並且各個角度的照片都有。
張長明看了一眼得出的結論是:
“現在的年輕人都不知道保護自己的隱私的。”
沈時和表示讚同。
確實是這樣,像是這種打廣告的帖子還好,平時能看到一些分享日常生活的帖子,粗粗一看並沒有什麼。
但若是有心之人仔細去看,就能從博主分享的不同的照片中找到博主的具體位置,這就十分危險了。
“安全教育還得跟上。”沈時和表示,“不過現在也是給我們破案提供便利了。”
“這倒是。”
不到半個小時,沈時和跟張長明從監控攝像中找到了嫌疑人的影像。
嫌疑人像是對博覽中心的場地布置十分熟悉,找到的幾處影像都精準地避開了攝像頭,要麼就是用手中的盒子擋住了臉,要麼就是被其他人擋住了。
全部看下來竟然沒有獲得一份完整的影像。
但是通過監控影像還是能判斷出嫌疑人的一部分外形信息。
“初步判斷嫌疑人年齡在20到25歲,身高在175公分到178公分之間,體型偏瘦,不超過58公斤。”
結合先前調查得來的信息,沈時和對嫌疑人有了一個基本的畫像。
時間已經來到了下午下午兩點,兩個人連午飯都沒來得及吃。
沈時和將監控錄像copy下來之後,張長明就接到了許河清的電話。
“張隊,廈禾路派出所剛剛接到一條可疑報案。報案人稱自己的鄰居家中散發出濃鬱的死老鼠味,招來了許多蒼蠅。”
張長明的手機開的外放,沈時和也能聽到,兩個人對視了一眼,張長明回複:“地址發給我,你和轄區派出所的同事先過去,我和小沈馬上到。”
趕去報案地點的路上,沈時和看了一眼時間。
“周老師是不是要被釋放了。”
“還有一個小時。”
周歲稔是昨天下午三點鐘被拘留的,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警方最多隻能拘留他二十四小時。
而且現在就已經獲得的嫌疑人影像而言,周歲稔的條件確實跟嫌疑人並不符合。
那麼周歲稔又是怎麼知道自己收到的肉乾是人肉呢?
又為什麼要在肉乾裡加入刀片後又轉贈出去呢?
他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明明案件的脈絡越來越清晰,現在也獲得了嫌疑人的影像,但是沈時和卻覺得真相越來越撲朔迷離。
不是關於這件案子,而是關於周歲稔。
沈時和回想起周歲稔的話:
“刀片是我放的。”
“肉乾不是我做的。”
沈時和看著證物袋裡的肉乾,問了張長明一句:
“張隊,如果我送了你一塊肉乾,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