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六十一章 銀行(1 / 2)







星期六上午,林佰誠在家裏見了兩個人。

其中一個人叫廖思仁,是林佰誠前陣子剛確定下來的一個助理,今年32歲。這人不是林佰誠找獵頭招聘的,而是從和記黃埔提拔的人才,本來是和記黃埔的一個中層管理員。

能夠當董事長的助理,廖思仁當然不會拒絕。更何況,他可是清楚的知道,如今和記黃埔的副總裁成宇峰,此前就一直是自家老板的助理。

至於另外一個人,則是林佰誠通過獵頭挖過來的了,他叫向平,今年46歲,此前在恒生銀行工作,是恒生銀行的高管之一。

這兩人今天上門來是向林佰誠匯報工作的。

林佰誠將向平和廖思仁兩人帶到書房去。

林佰誠說道:“你們先匯報吧。”

出聲匯報的是向平,他道:“經過摸底排查,我們篩選出了三家銀行,這三家銀行都是經營陷入了困境,林總您收購的話,可以拿到百分百的控製權。隻可惜經濟危機剛剛過去沒幾年,能夠堅持下來的銀行現在大多數都有所好轉,所以林總您想要收購百分百控股權的銀行,可選對象極為有限。”

廖思仁緊接著道:“這三家都是小銀行,初步估計,隻要總計五千萬港幣左右就可以完全收購了。”

林佰誠聽後點了點頭,對向平問道:“收購這三家銀行,會不會有助於成立屬於我的銀行?”

“收購還是必要的。”

向平點頭道:“就像我一直和林總您說的,收購到的銀行有多少存款和儲戶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銀行的員工。銀行的工種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勝任的,從無到有的成立銀行,不說牌照等手續問題,光是職員招聘就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就算能招到足夠數量的銀行職員,可這需要時間,會延緩銀行的擴張速度。”

“用資金來換取時間,這是值得的。”

林佰誠聞言讚同的點了點頭,當下道:“既然這樣,那你們就組建團隊,對這三家銀行展開收購談判吧。”

“是,林總!”

向平和廖思仁兩人同時應聲。

成立屬於自己的銀行,這是林佰誠肯定要做的事,而這種事宜早不宜遲,畢竟銀行也是要時間發展的,不可能一收購來就成為一家大銀行。

真要直接收購大銀行,錢林佰誠倒是有,但他可不想當冤大頭,而不出極高溢價的情況下,人家怎麽可能將控製權讓給他。就算如此,大銀行的股份通常分的很散,他可能無法拿到100%的控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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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家屬於自己的銀行,林佰誠必須拿到100%的控股權,隻有這樣他今後通過銀行的一些操作才不會被別人知道。而要是有其它股東,不管這個股東的股份是多是少,一些事都瞞不過這個股東,畢竟人家就算沒有管理權,知情權還是有的,這是法律賦予股東的權利。

有自己的銀行,好處可是很多的。像是自家的錢存在自家銀行中肯定不會出問題,類似做多投資黃金期貨這種事不會被人知道,資金充足放貸給別人可以結交人脈,等等眾多好處。

林佰誠對著向平道:“向經理,收購了銀行後,你要多久才能完成對這三家銀行的重組?”

向平沉吟著道:“理清內部,完成重組,最少一兩個月的時間還是要的。”

林佰誠聽了說道:“現在已經是八月下旬了,我要你年前完成對銀行的重組,將三家銀行合並成一家,並做好來年的擴張準備。”

“這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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