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七十五章 收購港燈的用意(1 / 2)







在跟港燈管理層開了個小會議後,林佰誠同港燈大班李維斯去了他的辦公室。

林佰誠向李維斯了解港燈的事務,因為時間關係,隻是先大致了解一下。

讓林佰誠比較關注的事有兩件,一件是就在本月,港府批準了港燈在南丫島興建比鴨脷洲發電廠更大規模的發電廠,這座發電廠位於南丫島菠蘿嘴,占地50公頃,港燈管理層原本決定共分三期進行承建開發。

不過如今不一樣了,港燈通過向林佰誠定增股票獲得超過8億港幣的現金,這筆錢可以用來新發電廠的建設,不必再分為三期那麽久,分為兩期就可以了。之所以還要分為兩期,那是因為第一期將購買四台250兆瓦燃煤發電機組,兩台350兆瓦燃煤發電機組,如此大的發電量已經足夠港燈當前經營範圍的用電量使用了。

一開始沒必要將整個南丫島發電廠建設起來,畢竟買來太多的發電機組,發的電卻沒有銷售出去的話,那就太浪費了。等到第一期發電量快要無法滿足用電量時,再將第二期建設起來不遲。

還有一件事就是港燈和會德豐在去年達成合作,在北角一起開發富澤花園第一期,如今已經完成了開發,房產正在銷售當中,再過不久將進行第二期開發,這是去年合作時就已經決定好的。

北角的這塊地皮是屬於港燈的,不過港燈是做電力的公司,沒有地產開發經驗,所以選擇跟會德豐合作。

林佰誠聽後出聲說道:“既然北角的地皮已經跟會德豐合作了,那麽隻要會德豐不反悔,就繼續跟會德豐合作。不過,今後公司的地皮開發不再和別的公司合作,而是跟和記黃埔合作。”

“我記下了,林總。”

李維斯對林佰誠的稱呼早就發生了改變,他應下後說道:“不過林總,跟和記黃埔合作開發,條件一定不能太嚴苛才行。”

“這個你們自己談,和記黃埔我隻有一半的股份,不比港燈持股多多少,所以就算和記黃埔占了便宜,我也不會多得多少好處。所以,我隻會促進兩家的合作,共同開發一起賺錢,具體合作的細節你們自己談就好。隻要你們記住合作是前提,雙方都不要開出太過分的條件就行,這點我也跟韋理說過了。”

林佰誠在和記黃埔和港燈的持股比例相差不算太多,所以他不會偏向任何一方,隻要港燈的地皮是跟和記黃埔一起開發的,能夠讓兩家公司都受益,讓他賺到更多錢就可以了。

“林總說的是,在合作上,我會和韋理大班溝通的。”

李維斯當即說道,隻要跟和記黃埔的合作不會損害到港燈的利益,那就完全沒有問題。

林佰誠出聲問道:“李維斯,定向增股的資金,除了一部分用來建設發電廠之外,剩餘資金你們管理層有什麽打算沒有?”

“公司一些區域的電線有些老舊了,我們準備用一筆錢把舊電線換成新的,這樣不僅解決了電線老舊帶來的安全問題,也能夠讓公司有合適理由提高用電費用,從而提高公司的利潤。”

李維斯將管理層的初步想法說了出來。

“提高用電費用這種事,如果你們覺得沒問題的話,那我沒有意見。不過,我隻有一個要求,那就是今年不得提高用電費用,畢竟我才收購港燈就提高了用電費用,這可不利於我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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