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英特爾(1 / 2)







第二天早上。

林佰誠帶著秦嵐、伊莎貝拉以及律師、保鏢等一大堆人跟以韋德·托馬斯為首的高盛團隊會合,雙方一同前往聖克拉拉。

聖克拉拉縣其實就是矽穀的組成之一,英特爾的總部在那裏。

幾個小時的車程後,一行人來到英特爾。

英特爾成立於1968年,由羅伯特·諾伊斯和戈登·摩爾創立,安迪·格魯夫隨後加入,當前由戈登·摩爾勝任公司的第二任首席執行官。

戈登·摩爾,單單這個名字的話,很多人會很陌生,不過提到‘摩爾定律’這四個字,相信聽過的人就不少了,而這個定律的發明人正是戈登·摩爾,英特爾的創始人之一。

這次涉及到的是8100萬美元的交易,因此英特爾一方由戈登·摩爾這個首席執行官親自招待林佰誠他們。

1978年的英特爾可不是二十一世紀後的英特爾,如今英特爾的年營收還不到五億美元,儘管高科技行業利潤高,英特爾的年利潤應該有一億美元左右,但高科技行業的投入也高。

也正是因為投入高,所以英特爾在研發出更為先進的技術後,想要生產出產品投入市場,那麽就要有大量資金投入,所以英特爾才選擇出售上一代的技術。

雙方交易的談判已經完成,在正式交易之前,隻需要讓林佰誠的團隊確定技術和專利沒有問題就可以簽字了,不過檢查需要一些時間。

韋德·托馬斯為林佰誠和戈登·摩爾兩人互相介紹了下。

儘管林佰誠收購了英特爾公司的技術,但戈登·摩爾根本就沒有將林佰誠和他的公司當成競爭對手,因此兩人在交流的時候,戈登·摩爾甚至表示隻要林佰誠的生產線投入運作,生產出來的產品符合英特爾的質量標準,那麽英特爾可以考慮將一些訂單交給林佰誠的公司。

在戈登·摩爾的心中,卻是將林佰誠的公司當成了備用的代工廠。英特爾的最新技術已經完成研發,有了轉讓技術獲得的資金,很快就能投入生產,然後投入到市場中。

英特爾做的是中央處理器,也就是CPU,而出售給林佰誠的是存儲芯片技術,兩者是不一樣的。通俗來講,如果把CPU比作整個係統的心臟,那麽存儲芯片就是身體的軀乾,存儲芯片是為CPU服務的。

存儲芯片技術除了應用在內存方麵外,隻要願意投入資金進行研發,一樣可以研發出CPU來,隻不過投入的資金和時間都不會少就是了。

英特爾已經完成了命名為8088處理器的技術研發,轉讓給林佰誠技術所獲得的資金,就是為了投入到這款產品的生產當中,等產品出來後投入市場。

如此一來的話,英特爾的上一代產品生產量自然會減少,可上一代產品的市場卻不會馬上消失,被新產品取締需要一個時間過程,這個過程中上一代產品照樣可以賺錢。

可是,英特爾必然會加大新產品的投入,減少上一代產品的投入,這不管換成哪一家公司都一樣。可要是有了代工廠那就不一樣了,可以讓代工廠生產上一代產品的部件,關鍵技術自己留著組裝,這樣可以節省時間和投入,卻又能賺到不菲利潤。

可以說,高科技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後,通常都會需要代工廠,因為代工廠的存在可以讓公司獲得更高利潤。

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戈登·摩爾在心中將林佰誠的公司當成了英特爾的備用代工廠。

林佰誠自然是表示感謝,英特爾沒將他的公司當成對手,這對他沒有壞處,不過要不要做英特爾的代工廠,那可就要看他的工廠到時候忙不忙的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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