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漫威到手(1 / 2)







12號下午,林佰誠帶著團隊來到漫威漫畫公司位於紐約的總部。

卡當斯實業公司派了個副總帶著團隊過來和林佰誠進行交易,雙方就漫威漫畫公司的轉讓價3000萬美元達成了協議。

林佰誠有派遣團隊跟著高盛的人調查過漫威漫畫公司的財務和經營狀況,因此雙方今天在漫威總部這裏簽署轉讓合同,完成交易。

作為漫威公司的董事長,斯坦·李也在會議室見證雙方的交易,此時的他相當不高興,卻又無可奈何。

卡當斯實業公司在要出售公司的時候,根本就沒有知會斯坦·李一聲,直到高盛和林佰誠的團隊來公司調查財務經營狀況的時候,他才知道公司竟然要換老板了。

突然之間公司就換了個老板,作為董事長的斯坦·李能夠高興才怪。

在雙方完成交易後,卡當斯實業公司的副總直接帶人離開漫威公司,今後這家公司已經和卡當斯實業公司無關了。

在出售漫威公司之前,卡當斯實業公司將這家公司交給了漫威公司的管理層自行管理,因此卡當斯實業公司的副總才走的那麽痛快,反正公司高管今後的前程如何已經跟卡當斯實業公司沒有關係了。

3000萬美元收購漫威漫畫公司,算上給高盛和公關遊說的300萬美元的費用,能以這個價格將漫威公司收購到手,林佰誠還是很高興的。

“史丹利先生,我想我們需要談談,你說呢?”

在將高盛的韋德·托馬斯等人送走之後,林佰誠看向了斯坦·李。斯坦·李可不是他的真名,而是他的筆名,史丹利·馬丁·李伯才是斯坦·李的真名。

斯坦·李點了點頭:“BOSS,你叫我斯坦就可以了,我已經習慣了別人這麽叫我。”

“好,那我就叫你斯坦了。”

林佰誠也不拒絕,說道:“斯坦,今後漫威公司就是我名下的企業了。我看重的是漫威所擁有的大量超級英雄角色,所以有一點我必須聲明,那就是沒有我的允許,不能將超級英雄的影視版權授權出去。”

“BOSS,超級英雄的影視改編有利於對漫畫的推廣,像是DC漫畫在去年將超人搬上了大熒屏,在今年入圍了多項奧斯卡金像獎,有不小獲獎的可能,這大大的推廣了超人漫畫,連DC的其它相關角色的漫畫銷量都增加了不少。”

“我在去年向卡當斯實業公司進行了申請,希望能夠申請一筆資金用來收購一家影視製作公司,拍攝相關電影和電視,用以推廣漫畫,不過被拒絕了。”

“我在這裏再次向BOSS申請資金,用來拍攝影視,實在不行也不要反對將角色版權授權出去,讓其它影視公司進行拍攝一樣能夠提高相關超級英雄的名氣,提高漫畫的銷量。”

聽了林佰誠的話,心心念想要將漫威超級英雄影視畫,超越DC漫畫的斯坦·李,頓時有些急了。

林佰誠聽了道:“這麽說,斯坦你主張對漫畫角色進行影視化了?”

“是的。”

斯坦·李點頭承認。

“那你有沒有想過,以現在的特效技術根本就無法表現出漫畫中那些超級英雄的能力,總不可能拍攝出來的電影中,超級英雄們全都用拳頭打吧?”

林佰誠出聲提醒,斯坦·李想要將超級英雄影視化並沒錯,但現在就進行影視化那就太激進了,而激進的下場往往就是給公司造成負擔,一個不好就會讓公司背負大量債務,走上破產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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