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0章 溝通(2 / 2)

非常權途 滄海而立 1321 字 6個月前






一身粉紅色掛襟襖,染過的盤發,完全看不出已年屆五十,不少圍觀和熟悉她的人都讚她“靚”,喊她“梅姐”。從“武術家”黃老武背著兩個煤氣罐爬上祖屋時,她就這一身標誌性的裝扮,一如工地上佇立的“孤島”,特立而醒目。</P>

一個勇敢聰明、有耐心、能吃苦、能說會道、懂法的女人,這是梅佳留給人們的一些印象,她甚至在短時間內便奇跡般成為公眾和媒體眼裡的“英雄”。其實,不到現場、沒有交往,永遠無法完整地把握一個活生生的人。</P>

梅佳深諳守秘密之道,是大家公認的。她的一些重要的個人信息,至今一絲不漏。一事足以說明,梅佳做“釘子戶”這一兩年,與開發商、國土資源廳、法院等頻繁接觸協商,但這些部門不得不感慨:沒人知道,拿走了近500萬元的梅佳,究竟家住三江省什麼地方。</P>

關於梅佳夫婦,坊間有不少傳聞。比如,有官方或黑道背景,而且很強;比如,她的父親是老一代檢察官,有深厚的人脈;比如,她想要2000萬元的賠償,政府和開發商給不起,卻也不敢“霸王上弓”;比如,他們兩公婆有的是錢,生意做到京津滬,根本沒把幾百萬元放在眼裡……諸如此類,挺玄。</P>

有的傳言,梅佳公開否認了,她說除了法律自己“沒有背景”、“沒有要2000萬元”,其它依舊諱莫如深。省高院的同誌算了一筆賬,梅佳儘管沒直接要2000萬元,但要求房子一樓14萬\/平米,二樓5萬\/平米,219平米的房子,加起來不就近2000萬元了?</P>

這當然是玩文字遊戲!</P>

除了房屋安置,梅佳還要求開發商補償500多萬元。</P>

實際上,她已認同了170多萬元的補償,可對外,她還是聲稱,“不管給多少錢,我隻要房子”。</P>

這一局麵,有點像某些鄉村地區的牲口市場,中介與買賣方互不開口,“摸手認數”滿意為止。</P>

兩個星期之後,梅佳最終簽了字,異地實物安置“成交”後,拿了90萬元補償。於是,有了“政府給封口費”的傳言,甚至言之鑿鑿“有數十萬元”之多。這期間,也有許多記者致電梅佳,可她還是否認有“封口費”,對“是否希望的結局”,也未直接回應,她隻是在麵對眾多的媒體時說:“我父母是上世紀50年代初三江第一批乾校生,父親是名老檢察官。”</P>

坊間各種猜測傳聞又紛至遝來。相較而言,黃老武麵對的開發商似乎更具政府背景。開發商方麵表示,“作為外企,我們在拆遷中是非常克製和講規矩的。”</P>

這是曾家輝在一次親自召集幾方當事人,當麵了解情況的開發商說的話。</P>

在這個情況了解與溝通會上,曾省長了解了他們之間三次談判協調細節。</P>

按照評估價格,梅佳樓房價值247萬多元,可她說:“我從未考慮過貨幣安置,從未向開發商開過價。”梅佳說。</P>

開發商負責拆遷工作的項目經理則表示,梅佳雖沒有提出過貨幣補償,但曾經讓開發商報價,“她說,你們一直往上報,直到我喊停。”</P>

開發商最高願意出到350萬。但梅佳就此再也沒有理貨幣補償這個茬,一心要還房。前後進行三次協商。第一次協商,梅佳除提出在原拆遷範圍內還營業房,“一樓還一樓,二樓還二樓,朝向不變,左右均可”,還提出兩項共計500餘萬元的賠償。因無法滿足該要求,雙方首次接觸不歡而散。第二次協商梅佳又提出:“補償樓頂10平方米斷水冒亭和85平方米違章建築,賠償被盜物品價值12萬、裝修補償18萬”。並儘早提供相同麵積過渡門麵等。因梅佳要求按原麵積安置,且不補差價,雙方未達成共識。</P>

對此,拆遷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員解釋,,“這些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我們不能支持,但開發商仍然願意給予她一定賠償。”</P>

國土資源廳的人說,“我們今年下達行政裁決書,要求黃老武15日內自行搬遷。即使這時,我們仍未放棄協商,雙方甚至一度達成協議,包括新房的交房標準,臨時過渡的補償等都無異議,但最後戶主還是不肯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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