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局是一場藝術,是各種老板與角色之間的博弈。
我在這酒局裡扮演的角色就是一個牽頭人的角色,這個角色很重要,也最考究博弈的能力。
我聞到了一點風吹草動,這件事太反常了。
你會用一個犯了好幾次錯,甚至還是一個大錯的人嗎?當然,大度的老板肯定還會用,但是你連考察都不考察,你就直接用啊?還是這麼重要的大事。
所以我覺得不對勁。
我得把之前的事都給推翻了,我得好好想想,他們要乾什麼。
像我這樣的人,彆看那麼活躍,說白了,在博弈裡麵,我就是個棋子,這個棋子活下來呢,就是好的棋子,活不下來,那不就是棄子了嗎?
我不能幫著他們做事,做著做著,哎,你他媽的不用我了,還把我給弄死了,我多冤枉啊。
我回到酒局裡,我麵不改色,看到我回來了,張賴青就不願意了,拉著我,他說:“你敢跑,說吧,喝幾個。”
現在該談的事情都談的差不多了,我也不怕耽誤事了,我立馬開了瓶子,我說:“你說和幾個,姐夫,你說喝幾個,你舍得讓我這個小舅子喝幾個。”
張賴青立馬給我倒酒,他還真是夠狠的,倒了6杯酒,但是他說:“一人三個。”
我聽著就鬆了口氣,他要是擰著頭讓我喝6個,我怎麼辦啊?我也隻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