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妥協了。
心甘情願的妥協。
他那麼優秀,她都喜歡他好久好久了。
以前從未過階級意識,喜歡他喜歡的純粹,從不考慮一些外在因素,什麼家庭、學曆、背景,般不般配啦。
她隻知道又高又帥,優秀的不得了。
雖然表麵總是冷冰冰的,但他的心其實真的很暖,每次她求他的事他都幫她了。
這次的事情,她真的不生氣。
隻是稍微有些傷心和失望而已。
她以為她在他心裡,跟他在她心裡一樣重要。
可能,人就是貪心的吧!
以前他不理她的時候,她追人家追的勁勁兒的。
現在做了人家的朋友還不知足,還要做女朋友,做人家女朋友呢?是不是還想做人家老婆?
時九笙啊!你配麼?
那麼優秀的人怎麼可能看上你?
你就適合找一個那個死了三個老婆的45歲大叔。
齊盛看著副駕駛上那個低著頭,蹙著眉的小孩兒:“傷口疼?”
時九笙又搖頭,“不疼。”
“你可真膽兒大,手無縛雞之力帶著把匕首就敢跟那個渣男走?”
時九笙:“……”
齊盛又道:“那好歹也是一個大男人,他能被你一個小孩兒傷到?”
時九笙不忿的瞥他一眼,“我不是小孩兒,我再過兩個月就20了。”
齊盛:“……”
他有些想笑,伸手把她跟他比劃了一下,“在我跟前還是小孩兒。”
時九笙小聲的嘟囔:“就你把我當小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