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盛已經閉上的眼睛再次睜開,“安歌買的。”
時九笙蹙眉:“你為什麼不叫安歌大嫂啊?”
齊盛:“不想叫大嫂。”
時九笙終是沒忍住問了出來:“為什麼?你喜歡她?”
齊盛想了想道:“喜歡。”
聞言,時九笙感覺瞬間就酸了,她難以置信的看著齊盛,“她不是你大嫂嗎?”
齊盛道:“她還是我崇拜的偶像,和我的救命恩人。”
時九笙有些懵了,“她救了你?”
齊盛抱著她,“嗯,我以前都是半死不活的,我不知道我什麼時候就會暈倒,也不知道哪天就會死,我沒有目標,沒有女朋友,沒有活著的勁頭,我跟容淩水火不容見麵就吵,打個架稀鬆平常,自從認識了她,我的病好了,我跟容淩冰釋前嫌,我媽媽死而複生,我喜歡她,這輩子,我的大嫂隻能是她!誰都不行!”
時九笙蹙眉這是什麼樣的喜歡呢?
跟她喜歡明星是不是一個心理?
可明星並不是救命恩人,或許她對他來說還要重要一點。
她還在發散思維,便聽見齊盛又道:“沒有她,我連愛一個人的勇氣都沒有,我還談什麼戀愛,還找什麼女朋友?那個小孩兒去哪找我這麼好的男朋友。”
時九笙好氣又好笑,若不是他說話聲音迷迷糊糊的,她都要懷疑他根本就沒醉。
一個醉酒的人,思路怎麼可能這麼清晰?
“你怎麼不說沒有她,你去找我這麼好的女朋友呢?”
齊盛似是想了一會兒,應聲,“嗯,對,那小孩兒太小了,我想等她長大一點……”
說著,他笑了笑,“不過這樣也好,她比我還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