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div> 寧伯海當然不知道,方景林這個親兒子做了多少“好事兒”。
方家好歹有頭有臉還有錢,寧琿又是罪有應得,所以讓人快一點定罪根本就沒問題。
“爸,我也是你的孩子,大哥現在都進監獄了,你還能指望他嗎?那麼多錢,你憑什麼全部都給他一個犯人留著?”寧心兒耗在醫院,開口就道。
寧伯海氣得青筋都蹦了出來。
“我的錢你一分都彆想拿!不孝女!”
“爸,我不是逼你,也不是搶錢,可你要知道現在我們家也隻有我最有價值了,我二哥說了,好歹是一母同胞,現在媽媽又出了事兒,所以他以後會給我找個不錯的人家嫁了的,而且我最近已經開始跟著他出席那些場合了,大哥是個犯人,二哥三哥隻照顧我不搭理你們,那我以後就是你和媽的依靠……”寧心兒得意洋洋。
剛得知親媽出事,寧心兒也是哭的死去活來。
因為在她看來,雖然這個母親重男輕女,可好歹心裡有她,而且這麼多年的疼愛也不是假的。
但那是剛出事兒的時候。
她媽成了植物人,卻不能指望她爸這個大男人照顧,所以擔子就落在了她的身上,這頭兩天還好,照顧的還算湊合,可兩天之後,寧心兒就熬不住了。
她本來就不是那能老實呆著的人,更何況呆在這滿是味道的醫院裡頭,沒人說話沒人聊天,身上都像是長黴了一樣,尤其是她爸,在京都租了個房子,還想讓她過去做飯。
一發覺自己被父母當成了老媽子使喚,那點子孝心瞬間就沒了。
寧伯海嫌棄的看著女兒,都沒好意思說出她“殘花敗柳”的事實:“我的錢都是給你大哥的!你想要錢,找你姐,找你二哥三哥,彆來找我!要是再提錢,看我不打斷你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