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不及心涼。
“臣女無罪。”
天才時懿,因為一旨聖旨。沒了錦衣華服,著一身染血的麻衣,被鐵鏈綁在冰冷陰暗的牢獄之中。
鞭刑第七次。
她開口還道:“臣女無罪。”
獄判還是那個獄判,正直的一點不在乎情麵。將軍府的人在外麵求了半天,長音都哭暈過去了好幾回。
依舊不曾讓他們見過一眼大小姐。
“罪女時懿,樁樁件件,證據確鑿,你還有話可說。”
獄判一一羅列出她的罪狀,時懿被打的一點力氣都沒有了。
她頹喪著腦袋,那些字在她眼前恍恍惚惚的。
是什麽?
好像在說她,買通宮女,在景音宮放了一場大火。原因是,瑤依依肚子裏的孩子,危及了她的地位。
天才時懿,在十六歲將要及笄的時候,作為春使,護送頭花,途有啟孤相迎,是為大吉。
瑤妃肚中的公主,天命所歸,是福澤東禦的貴人,是為大吉。
然,隻可存一。
故,殺弱。
條理清晰,句子簡潔。
就差時懿一個手印。
不管鐵鞭子怎麽打在她身上,她從來沒有張開過她的指頭。
她知道,他們都盯著呢。
盯著她,一張開,那紙,就在她的手指上了。
她不認罪。不認罪。
她知道,她爹馬上就要來救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