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的手好多了,給你炸點麻花吃,你小時候最愛吃這個了,快嘗嘗。”

這麻花被王翠娥炸的酥脆可口,還甜絲絲的,沈明月直接吃了三根,後麵甜的有些反胃了,才擺了擺手。

看到女兒吃飽,王翠娥這才猶豫著開了口。

“明月,你跟我說的事,我仔細想過了,沈福柱不是個東西,你哥哥姐姐他們也不拿我這個娘當回事,我聽你的,我要跟沈福柱離婚!以後我就在顧家伺候你,隻要你不嫌棄我沒用就行。”

最近王翠娥晚上整宿整宿睡不著,每天都在想這個問題,自己活了這一輩子到底是為了啥?

想來想去,隻覺得自己是個笑話。

在沈家她當牛做馬,可丈夫從來沒拿她當人看過,地裡的活讓她乾,家裡的家務也都堆在她身上,稍有不慎就是非打即罵,家裡除了沈明霞會護著她,剩下的兩個兒子跟一個女兒隻會冷眼旁觀。

私底下更是勸她忍著,還說哪個女人不挨打?既然挨打了,那肯定是有做的不對的地方,以後改了,沈福柱就不動手了。

可她哪裡做的不對?她想不明白。

現在她想明白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不是她做的不夠好,是那些人眼裡沒有她。

沈明月能為了她跟人打起來,而家裡那些人隻知道欺負她獲取快感。

所以她還有什麼好留戀的?回去讓他們欺負嗎?

聽到王翠娥這麼說,沈明月隻感覺自己的乳腺通了,她能幫王翠娥,但如果她一輩子都立不起來,她再幫也是白搭。

還好她現在想通了,既然敢勇敢地邁出那一步,那她就敢負責到底。

“好,我這兩天有事,等忙完這兩天我帶你回去一趟,把這件事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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