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秀單純,卻並不傻,她心裡其實隱隱知道,所以才會囂張跋扈,生活奢靡無度。
以此來把自己包裝成一個備受寵愛的公主殿下。
在二萬心裡,文秀缺愛到病態的地步。
二萬可以允許她和陳遠結婚,和他做愛,和彆的人也可以。
因為他知道她的性子。
她高傲的緊。
就算是在一起了,也是讓彆人來服侍她。
所以忍了就算了,但這種,不行。
二萬眼底泛了紅色,第一次咬上了文秀的皮膚,霸道的在脖頸處最顯眼的地方刻下了自己的印記。
他有些慌張,又狠辣的盯著她:“不行,不管是誰,你都不能這麼做!”
文秀舔了舔唇,聲音發啞,“為什麼?”
“因為我不想看到我拿命都愛著的,珍惜的寶貝,這麼卑躬屈膝的討好彆人。”二萬眼圈泣血:“我受不了。”
文秀靜了好半天,哦了一聲。
二萬掐起她下巴:“說話。”
“我不是說了哦了嗎?”
“不夠。”
文秀心臟砰砰跳,啞聲說:“我不會這麼對彆人的。”
“你不能去討好任何男人,不管是誰。”
文秀想說。
我討好過的男人......其實隻有你一個。
從......雪城開始。
從日日夜夜忍受像是要鑽進骨子裡的疼開始,我就在討好你。
所以,我才更加討厭你。
因為我那麼討好你了,不要臉麵不要自尊的討好你,對你那麼那麼好。
在你心裡卻還是抵不過,放任你去港口乾粗活,磨出整個肩膀血痕的刑南藝。
文秀沒說,勾脖子親他。
二萬這晚罕見的粗暴,文秀卻沒罵也沒打,隻是安撫的親親他,然後得意的要命。
死二萬。
原來這麼愛我。
文秀幸福的睡到隔天下午。
爬起來的時候看到脖頸那一塊吻痕,又害羞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