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四章 嚇壞的小偷(1 / 2)

官仙 陳風笑 2619 字 8個月前






第二天早上,京城某派出所門口出現奇事一樁,一輛外省的奔馳車停在攝像頭的死角處,車窗內部貼了一張白紙,上麵用紅筆寫著幾行大字,“錢太多了,不敢拿,請幫忙物歸原主,從今以後改邪歸正!!!”

居然還是三個感嘆號,落款卻是“一個小偷”。

這事兒委實有點蹊蹺,天還沒亮,就有不少人圍觀,還好派出所內也有值班警察,很快就得知了消息,不多時就弄了拖車,將奔馳車拖進了院子裡。

這事當然是陳太忠所為,他將車偷走之後,本是想將錢全部拿走,然後把車送到中紀委門口的,可是轉念一想︰這麼做,針對姓好像強了一點吧?

遇到石局長的當天,他就想收拾人來的,不過那麼做的話,太容易讓人聯想到荊俊偉了,幫忙變成幫倒忙,總是有點情商不夠的嫌疑,也不夠負責任。

而若是真的將車扔到中紀委門口,又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某些政治意圖,也是不可取的,而且,將錢拿走隻留下車,最多也不過就是個超標配車,屬於那種可大可小的問題——中紀委也沒那麼閒得慌。

思來想去,他發現真想帶給姓石的一點困惑的,那就隻能把車交給警察了,警察們一張羅一調查,石局長就未必有心琢磨別的了——最關鍵的是,小偷偷車這是很偶然的事情,誰能想到針對姓上呢?

可是該怎麼棄車,這也是有說道的,都敢偷車了,到頭來還要棄車,這不是懷疑人民警察的智商嗎?

所以說,車裡的現金和其他東西,也是動不得的,陳太忠很直接地就想到了這個因果,總算還好,他也是有身家的人,不會為這點“小錢”過於心痛。

事實上,他做出這個決定,心裡還隱隱地有點企盼,所謂的相護遮掩,大多還是發生在地方上,京城的人優越感實在太強了,天子腳下做事,也是比較講規矩的,沒準一個小警察,還真敢就此事做一做文章,隨手將一個副廳拉下馬來。

古昕遇到鄺舒城六百多萬的存折會嚇得魂飛魄散,那是天南太小,是個人就知道鄺舒城背後是鄺天林,可是京城就不一樣了,“不到燕京不知道官多”,一個外地的副廳,那也叫官?

所以,才有了本章開頭的這一幕,反正陳太忠既然要做一個被嚇破膽的小偷,當然就要偽裝得像那麼回事——包括請警察們“物歸原主”。

事實上,警察們也相信這個小偷是被嚇壞了,雖然敢偷奔馳的,膽子肯定小不了,可是奔馳車後備箱裡價值三百餘萬的錢物加一身帶警監餃的警服,那可不是開玩笑的。

再加上車裡的“磐石省省委通行證”、“磐石省司法廳停車證”之類的東西,再大膽的小偷,也得嚇得肝膽俱裂——這個口可是專門收拾作殲犯科的人的。

尤其是陳太忠作案,用的是須彌戒和穿牆術,車上不但沒留下指紋,而且車門和車窗也沒受到什麼破壞,尤其要命的是,奔馳車的後備箱還鎖著呢,那可是主鑰匙才能開得開的。

就是這種前提條件下,車前窗貼上了白紙,後備箱的錢物也被小偷發現了,那麼毫無疑問,此人必然是個慣偷了,越是慣偷,越知道輕重——一切都嚴絲合縫,看不出半點不合理的地方。

當然,這一切都太順理成章了,反倒是顯得事情有一點詭異,於是也有人心裡琢磨︰這會不會是個很高明的局呢?事有反常必為妖,但是事情太正常的話,沒準就是不正常了。

不過,肯這麼想的,一定就是少數人中的少數人了,而這少數人又很正常地跟石局長所在的省份沒什麼瓜葛,於是陳太忠想要的結果之一,很輕鬆地就體現出來了︰沒人置疑此事的合理姓。

燕京是一國之都,說是“能人無數”那一點都不誇張,在很短的時間內,奔馳車內外的一切都被行家們打開,細細地檢查了,一切的一切都很清楚地證明︰沒錯,這是一起偶然事件,小偷被嚇壞了。

燕京說大也不大,說小卻絕對不算小,這個小小的派出所發生的事情,可能驚動很多人,也可能不會驚動任何人。

當天傍晚,石局長就接到了宣武區分局的電話,“是石破天同誌嗎?你昨天是不是丟了一輛車號為xxxxxxx的奔馳越野車?”

“嗯,是,”石局長一時間也有點不摸頭緒,不過做為政法係統的老手,他倒是很快地找出了理由,“我這車是借給了燕京一個姓卜的朋友的兒子,昨天聽說是車不見了,真的是丟了?”

“請你跟你的朋友過來,把車認領一下,”那邊警察的聲音很公式化,聽起來要多死板有多死板,“還有車裡的失物,簡單地說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