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又過去了好幾天。
這幾天裏,冉月委托出版社的朋友為陳宏偉的事找了一位律師,這位律師姓吳,在深圳小有名氣,特別擅長經濟糾紛方麵的案件。
吳律師仔細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後,對打贏這場官司滿懷信心。她說道:“陳宏偉的行為雖然存在主觀故意,但是是在偉南公司經營不善的情況下發生的,而且對方在掌握他故意攜款潛逃的證據方麵可能會比較困難。”
“也就是說,法官不一定判他詐騙罪對嗎?”楊南問道。
“也不是,這個就要看陳宏偉的供詞和對方所掌握的證據了。”
“現在陳宏偉已經被審訊,至於他怎麽說我們也不知道呀?”
吳律師點了一下頭,說道:“這個沒關係的,一般嫌疑人都會或多或少為自己開脫的,他不至於傻到把所有罪過都攬在懷裏。再說了,法庭上我也會為他辯解的。要不還拿我們律師乾嘛?”
楊南客氣地笑了一下,“吳律師說的是。還有,我們有沒有必要去向原告求情,償還他們部分貨款,以博取他們的原諒,這樣做在庭審時能起到作用嗎?”
“這個是肯定的,隻要原告方肯出一份諒解書,對案情的緩和和最終的審判都會有好處的。但是情節比較嚴重的,比如嚴重的刑事案件,這個諒解書起到的作用就不大了。”
楊南有點迷糊了,說道:“那我們這種情況,您覺得牽涉的刑事問題會很嚴重嗎?”
“應該不會很嚴重,畢竟他有自首情節,這一點很關鍵。”
陳老頭在旁邊說道:“南子,幸虧當初你勸他主動自首,要不然就麻煩了!”
“就是呀,能認識到錯誤並主動承擔,在法律上是肯定能得到從輕發落的,古往今來都是這樣子的。”吳律師說道。
大家起身離開的時候,吳律師補充了幾句:“大家都儘量做好吧,多向原告方使點勁,儘量能夠獲得他們的諒解,這樣對最終的審判是有好處的。我下午去見見陳宏偉,在他那兒了解一下情況。”
吳律師一說要見陳宏偉,陳老頭趕緊說道:“吳律師,你告訴他,叫他別擔心,我們會儘全力幫助他的。”
吳律師對陳老頭說道:“老人家,你請放心,你的話我一定帶到。”
中午回到龍華後,楊南向冉月說起了陳宏偉的事情,冉月說道:“我拿二十萬借給陳宏偉吧,希望能為他的家人減輕一點負擔。”
楊南驚異地看著冉月,說道:“不用吧,你已經為他做了太多了!”
“唉,儘力而為吧,希望他以能改過自新,做出個人樣來。”
“那好吧,我會把這件事告訴他的家人,你這樣可減輕了他們很大的負擔。”
冉月點了一下頭,說道:“對了,你把我們停在龍華的捷達車開回來了嗎?”
楊南一拍腦門,“哎呀,你看我這記性!一路上隻顧著說陳宏偉的事情了,把這事給忘了!”
“你下午有事嗎?沒事的話坐個車去把它開回來。”
“有事,我上午就沒在公司上班了,肯定有一堆事情等著我。這樣吧,我下了班再去。”
“也行。”
下午,楊南處理了公司裏的一些事情,下班後去食堂吃了飯,然後匆匆打了一輛出租車,去寶安開捷達車。
楊南到那天買奧迪車的地方已經七點多了,汽車銷售中心已經關門了。
捷達車就停在銷售中心的空地裏,可是值班保安不讓楊南把車開出來,他說沒有銷售中心的人打招呼,他是不敢放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