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麵盤問的事情交給縣衙。
小女孩的母親哭著帶著被泡了會兒,昏迷不醒孩子去找郎中治療。
縣衙審訊的手段還算可以。
沒多久那個會縮骨功的小女孩就招了。
她隻是拿錢辦事。
抓幼女經過藥水浸泡過後賣給別人,她會得到不少酬金。
這個洞是他們那一批雜耍團的人一起挖的。
因為乾雜耍賺不了幾個錢,又苦又累,正好有人找他們做這個買賣,他們就動了歪心思,錢多還不麻煩。
這種活別處也在乾,不止他們。
至於買主是誰她也不知道,這些小女孩用藥水泡過之後身體更軟,身上還會散發香味,不會死,因為對方要的是活口。
因為乾了這麽久沒被抓到,她是有些得意的,那群衙役跟他們交手多次,被耍的團團轉,所以剛剛她聽到爆炸聲還沒當回事。
隻不過為時已晚。
審訊完之後。
衙役按照女孩的口供地址去抓她那個雜耍團的人。
隻不過去的時候,雜耍團的人聽到風聲已經先跑了。
因為逃命,還有很多東西留下帶不走。
比如這段時間抓到的小孩,全部泡在藥桶裏神誌不清,不論怎麽打罵都不會有痛感。
有家長過來認人,找到孩子的父母喜極而泣,找不到則更加絕望。
因為其他孩子,八成已經被賣了出去。
好在縣衙一開始就關閉城門,那群也逃不了多遠。
後麵的時間就是挨家挨戶的搜,以及水井下的地下通道派人把守。
沒多久人全部找到。
他們泡的那群孩子,明天就是交貨日期,賀聞商一人給喂了一顆毒藥控製,讓他們照常演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