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適可而止12(2 / 2)

愛到死 玻璃時針 2408 字 5小時前






樂朝瞠大了眼睛,隨即連連道歉:誒,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這個意思...我誤會了,對不起,但...我沒對別人講過,隻是自己猜測,這或許也不重要了...

氣氛有點緊張,黏黏睜著無辜的葡萄眼看了幾個大人,期間無意和陸但年對視一眼,頓時狗軀一震,使勁兒往樂朝懷裏鑽,弄得人很癢,但樂朝也不製止她,隻是樂樂嗬嗬地摸了摸小狗的後背安撫她。

陸但年怒了,一拍桌子,水珠被發尾甩開:你給我出來!

場麵亂得像鍋粥,斯雨隻想趁燙潑到陸但年臉上,但他也知道陸但年那個死德性,什麽離譜的風流史隻要沒有私生子他都會認,怪不得樂先生。

你不仁我不義,所以他又噸地一聲坐回去,從包裏開始翻照片和資料。

攤在桌子上,從大學時候到今天,他做了完美的時間軸配照片人物簡介,陸但年的情史就此展開。

樂朝在裏麵看到了那個清純溫柔的女大學生,於是很不高興地沉默了。

現在是要計較他勾引別人男朋友的對錯?難道被出軌淨身出戶還不夠懲罰嗎?他已經很久不上班,不如他們精打細算。

斯雨沒有注意到,他裹緊自己身上充滿狗味的毛毯,甚至從老板那裏扯了一條過來,開始細說:這是BOSS第一個女朋友,是他那個籃球隊前鋒的女神,給BOSS送了一瓶水,當天那個前鋒在論壇上匿名造謠他穿fake,所以BOSS跟她交往。

樂朝:...跟我無關,你們到底明不明白我已經不在乎了...

斯雨接著說:這是第五個,也就是和您第一次分手後的交往對象,這個女孩兒是數院的,不認識BOSS,BOSS一天給她開兩千買她在你圖書館到宿舍的三條路線上和他扮演神仙眷侶,這筆錢最後幫她讀完了本科還攢了一些用於畢業租房。

樂朝:?

斯雨翻了一下,他提綱挈領:這是第十個,是個明星,BOSS跟她傳了幾天緋聞,因為你想結婚而BOSS不想,其實BOSS連她一根毛都沒碰過,BOSS你還記得她當時跟你見麵穿的那件豹紋皮裙配大紅色漆皮長靴嗎?

陸但年憎恨地看著那條得寸進尺的馬爾濟斯:記得。

斯雨:Liar,現在已經沒有女的會這麽穿了BOSS,他們第一次見麵是在紅毯上,唯一的交集是這張照片,她那條複仇小黑裙還被評了最佳造型。

樂朝:就算你這麽說...我把空調打開吧你在發抖。

這就是樂先生,一個正常人,斯雨長舒一口氣:還有這個導火索,故技重施,還是xx娛樂的小明星,衣服我沒丟也沒賣二手,可以去驗指紋,唯一一個就在手臂上,下了活動他就脫了。

樂朝:......

事到如今,他再戀愛腦再眼瞎,也不得不承認,或許真的是他有問題,這麽長時間都沒發現枕邊人有精神病。

這精神病被助理三令五申絕不開口純當微笑啞巴,現在卻反複爆發:小樂,把那條狗放下!

你說放下就放下?斯雨恨不得再綁上去十條,氣得他原地撅過去最好。

樂朝卻不能這樣做——這是他家,他嘆了口氣,選擇暫時放下黏黏,走過去把陸但年扶起來:去洗澡吧,我看你身上好濕,頭發一直滴水,把我的沙發都搞臟了,等會兒我給你拿浴巾。

陸但年大概是想拒絕的,但他怎麽能接受自己在小樂麵前邋遢,於是心不甘情不願地進了浴室。

樂朝抱著小狗重新落座時,浴室裏正好傳來一陣瓶瓶罐罐碰撞的聲音,他立刻扭過頭:你敢丟黏黏的沐浴露我就把你也丟出去!

在忍耐的水聲響起之前,斯雨終於呼吸到一口新鮮空氣:樂先生,你們真的,沒有必要離婚。

他說這話必須分三段才能顯得稍微有點真心順氣。

樂朝還在消化前夫似有似無若隱若現的情史,太荒唐了讓人想象不到是什麽腦子能編出這些:他為什麽要這樣?

斯雨:不清楚,他不願意看心理醫生。

樂朝沉默了一會兒:我不知道...

斯雨比他更懂這種不情不願:起碼他很有錢,你可以嘗試控製他,他對你真的沒有什麽攻擊性,他的辦公室隔間裏放了一排收藏櫃,你不是一直想找回結婚的照片拚圖和那些黏土陶藝小罐子嗎?就在那,密碼你問他。

失去樂先生的BOSS就是個攻擊性極強的神經病,別人多看他一眼都會被記恨,之前討厭的幾個友商因為家庭幸福被他重點打擊好幾輪,他們公司已經在壟斷邊緣瘋狂試探了。

更何況斯雨這個即將擁有愛情結晶的幸福人妻,他每天都很慶幸自己還活在這片法治土壤上。

樂朝沉默了很久,才為難地說:他對黏黏惡意那麽大,我不可能讓他呆在這裏的。

意外之喜,斯雨本以為他們能像被離婚父母分別帶走的孩子一樣,一周能見一次就不錯了:沒關係,一切按您的安排來。

還是要適可而止,樂朝一周睡上門的陸但年兩次。

作者有話說

也是當上pimp了我們鹵哥

寫小說就是因為虛榮,喜歡被人家誇,喜歡自己寫的東西勾引別人情緒,賺錢都是次的,賺錢說明有人樂意花錢看這玩意,說明我還挺受歡迎,說明我經營的還不錯,但歸根結底是因為虛榮。

ps新型騙評論手法,請多評論我讓我知道有人在一起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