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沁不動聲色放下碗,那餐巾擦了擦手上濺到的湯水,嗔道:“你突然開口嚇了我一跳,怎麼忽然間關心我的朋友了?”

“你的朋友有一半我都認識,隨便問問,也許是認識的。”霍銘征拿勺子優雅地喝湯。

她給霍銘征夾了一塊雞肉放在他麵前的小碟裡,麵色無異地說:“你不認識的朋友,對我來說很重要,對你來說可能就無關緊要了。”

霍銘征用了幾天左手後,靈活了很多。

他本來左右手都能用,隻是更依賴於右手,稍稍習慣幾天就和右手沒有太大差彆。

上次在醫院,曹方炒的酸豆角肉沫的小菜,其實對他來說沒什麼難度。

黎沁見他沒碰自己夾的雞肉,心裡隱隱有些失落。

隻是她很擅長偽裝,表麵上依舊維持著溫婉端莊的模樣,給他夾其他的菜。

吃完飯後,霍銘征拿起餐桌邊的煙盒,磕出一支點上。

在迷蒙的煙霧後,目光幽深地看了一眼黎沁。

黎沁也放下了碗筷,摸了摸臉,難為情地問:“我臉上有臟東西還是有飯粒嗎?”

霍銘征緩緩吐出一口煙霧。

他靠著餐椅,移開視線,“小沁,我們認識多久了?”

黎沁一愣,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問這個,但也很快回答道:“馬上就二十年了。”

二十年。

人的一輩子就隻有短短幾個二十年,她就占據了霍銘征的五分之一人生。

放眼南城,沒有女人在他身邊這麼長時間過。

更何況還是離開了幾年又重新回到他身邊。

這也是黎沁回國以來,就算霍銘征沒有親口承認他們的關係,可她到哪,都是被人追捧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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