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明朝那些事(2 / 2)







老李頭一邊接過煙,一邊笑著道:“小程,早點回去休息。”

“明天伱去親戚家用車子不?用車子隻管找我借。”

去親戚家?

程旭遠愣了一下。

突然想到沈玉林邀請自己星期天去他家吃飯。

當時老李頭也在。

自己還答應了。

看來,要去見一趟啊!

程旭遠和老李頭應付了兩句,就悶頭朝著自己的住處走去。

一邊走,他心中一邊思索本主關於沈瑜墨父母的記憶。

沈瑜墨的母親好像是一名醫生,聽說醫術很不錯,但就是出身不好,按照本主的記憶,好像是有錢人家出身。

至於沈瑜墨的父親,本主的記憶則比較模糊。

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沈瑜墨的父親要比他母親厲害的多。

沈瑜墨和自己這次能夠回京,都是沾了這位嶽父的光。

或者說前嶽父的光。

本主對於進城見沈瑜墨的父母,好像很有些忐忑,生恐留下什麽不太好的印象。

可是自己怕個球啊!

自己本身就想要和沈瑜墨離婚,更不要說這個負心人的名頭,好像應該由沈瑜墨來承擔啊!

不過,不管咋說,畢竟現在不用在河堤上戰天鬥地的挖河,那就是沾了這位嶽父的光。

這次人家請自己吃飯,怎麽都要帶一些禮物。

可是帶什麽呢?

來到宿舍,程旭遠拿出了一個放在床頭的小鐵盒,盒子裏是程旭遠現在有的各種票。

糧票二十多斤,這東西當上門禮物根本就不行。

布票兩張,酒票一張,肉票一張,還有肥皂票一張……

雖然票不少,但是用來當禮物的,沒有一個合適的。

看來,隻有明天另想辦法了!

程旭遠打開煤球爐,用搪瓷缸子燒了一缸子熱水,又將昨天吃飯時買的高碎茶葉給自己添了點,就坐在了簡陋的書桌前。

答應了孟德誌的稿子還沒有寫呢!

這兩天程旭遠主要忙的是自己的小說,現在小說寫完了,也該把這個事提上日程了。

寫什麽呢?

萬曆十五年!

好像不行,如果自己沒有記錯,人家已經寫完了,就要出版了。

自己這個時候寫出去,那不是尷尬嘛!

思索了刹那,程旭遠就打定了主意,乾脆抄明朝那些事吧,反正孟德誌說,他要這個明史的目的,也就是做普及的,最好通俗易懂。

明朝那些事最合適了!

下定決心,程旭遠就拿起鋼筆在稿紙上寫了起來。

說實話,鋼筆寫稿子不是太舒服,可惜他沒有圓珠筆啊!

一頁,兩頁,三頁……

開啟手動抄寫模式的程旭遠,也就是兩個小時的功夫,就足足寫了三千多字。

這一刻他才感到,抄稿子比寫稿子,更加的快速。

拿起自己寫的稿子看了兩眼,程旭遠就不由自主的算起了自己的收入。

一千字給五塊錢,現在這三千字,就給十五塊錢。

能吃兩隻全聚德的烤鴨!

想到全聚德那噴香的鴨子,程旭遠就覺得自己渾身充滿了乾勁,精神頭兒更足了!

反正明天星期天,多寫點……

明天去沈瑜墨家,應該沒啥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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