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我會改變的(1 / 2)







她用力的推開林牧聞的手臂,想要讓他走,真當她是瘋子,那她就是個瘋子。</P>

她抓起一塊泥巴就往他頭上抹:</P>

“不許動我的孩子。”</P>

沐瑞兮竟然有勇氣和大 boSS叫板,這是何等的膽大包天。</P>

林牧聞一愣,這是什麼情況?</P>

靠,這就是自己之前抓住泥土的,那根堅韌的小草,粘在泥土上的緣故。</P>

林牧聞,抖了抖身上的泥土,並沒有將這株小草,從自己的身體裡拔出來。</P>

嗯,林牧聞著腦袋上頂著一根小草,倒是挺可愛的。</P>

但這一聲大叫,卻沒有半點可愛之處。</P>

“好了,沐瑞兮!”林牧聞,再也忍不住。</P>

沐瑞兮一點也不在意他的裝模作樣,她點了點頭,立刻搖了搖頭,眼淚汪汪的,像是在抱怨:“我要我的孩子。”</P>

我的孩子!</P>

能把自己用命換來的無味給燒掉,對自己的兒子,他已經做到了極致。</P>

剛剛的事情,讓他的好心情蕩然無存。</P>

“我們何時能走?”</P>

走?她要去哪裡,不要讓她一個人去,她還要去見高廷。</P>

林牧聞,轉身便要離去,在這種連方向都沒有的荒村中,沒有她,她能做什麼?</P>

喔喔喔,這裡是不是有什麼動物,會不會把人給吞了?</P>

林牧聞,你先彆急著離開,我有話要跟你說。</P>

“我們要去哪裡?”她擦了擦眼角的淚水,問道。</P>

林牧聞,回頭道:“當然是秦王朝了。”</P>

這是他的故鄉,也是他的根源所在,他終將回歸故土。</P>

可是,這隻是一切邪惡的開端,老大,你忘了那個王子還在等著你麼?</P>

等著將你生吞活剝吧。</P>

現在就走,實在是太冒險了。</P>

不過林牧聞是必須要回來,他想要對抗高廷,就必須要回來,留在這裡,沒有幫手,也保護不了誰。</P>

雖然秦王朝有一個,想要置他於死地的皇子,但現在他已經改變了想法,高廷就成了第一個要除掉的人。</P>

否則,他就沒辦法保護自己最愛的人了。</P>

秦王朝,他必須要回。</P>

沒有氣味的東西還在慢慢的燃燒著,一個方形的物體周圍,環繞著一團熊熊的烈焰,看起來就像是一塊磚頭。</P>

他不敢離開。</P>

秦王朝,她剛剛從秦王朝裡跑了出來,就馬上要回到秦王朝了,她可沒有開掛的能力,隻是一個普通人。</P>

要走就走吧,最多也就是讓這些動物們吃一頓飯,她相信高廷一定會過來救人。</P>

她不想走,她不想走。</P>

那隻蠢笨的小東西還沒睡醒,高貴的無聞還在熊熊燃燒,如果自己跟在這位不可靠又自戀的大惡魔身邊,那就是找死了。</P>

“不願意。”</P>

在仔細的思考了許久之後,沐瑞兮終於下定了決心。</P>

雖然自由很重要,但是小命更值錢。讓她一個人呆著。沒有人能看到她。</P>

她的話還在她的耳中,周圍的溫度越來越高,她睜開眼睛,就看見林牧聞那張俊美絕倫的臉龐,幾乎要窒息了。</P>

難怪這麼燙,是因為他離她這麼近。</P>

“乾嘛?既然你是我的人,那就跟著我好了。”</P>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大 bU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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