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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1章
還要賠償前妻鄧婉。
他被判刑了八個月,而且因為賠償原因,他平時一點一點積攢了給母親的哪點零花錢,母親攢了十幾年才攢下來的五千塊錢,全部都賠償前妻了我。
在看守所的八個月裡,母親就一直在看守所外麵徘徊,靠彆人設施一點,吃了上頓沒下頓。
就這樣堅持了八個月,韓振山出來的時候,母親瘦的不足八十斤。
母子兩身上身無分文。
最主要,韓振山出去找工作,也沒人要他,都說他是害死兩個兒子的凶手,是打妻子的渣男。
就這樣,從看守所出來的韓振山帶著母親餓了三天都沒能找到一口吃的。
到後來韓振山遇到了自己前妻。
殘疾了一條腿的前妻看到他就打。
一邊打一邊罵。
罵道最後哭著跟看官們說:“我一個殘疾人,為他生兒育女的,他還打我,打掉我好幾顆牙。”
被前妻這樣一說,那些過路的人更是對韓振山一片指責聲。
無奈之下,韓振山背著母親,一點點的往無人煙的地方逃。
一直逃到這片深山老林子裡。
韓振山在林子裡給母親找了些野果子吃。暫時充饑。
然而他又背著母親,想找個山洞暫時容身,山洞沒看到,看到了這處石頭房。
這房子不知道是誰的,韓振山衣也管不了這麼多了,就帶著母親先住下了。
他沒有再下山,每天就是砍點柴,找點野生的葷腥,還有野果子。
偶爾也會打個山雞送到山下,能換點錢,買幾床被子,買點歡喜衣服。
簡單的生活就這樣維持著。
母親虛弱的身體能稍微好一些,可十幾年的勞作,讓一個七十歲的老人早就連生存的能力都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