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悅這才鬆開。
沈自山臉憋的通紅:“我們倆態度一致!隻要誰敢打我寶貝女兒的注意,我就跟他拚命!大不了公司不要了!破產!”
馮悅:“你讓我女兒過你前期女兒那樣的生活嗎?居無定所,爸媽欠債變成老賴,坐牢,然後影響我們女兒一輩子?到那時候,我們的女兒仍然會落到那老不死的手中。”
沈自山急了:“你說怎麼辦!”
“隻能犧牲一個!”馮悅毫不猶豫的說到。
她原本對沈雪是有一點同情的。
在她的利益不受損的情況下,馮悅是很願意給沈雪一些幫助的。
比如,沈悅溪不想穿的衣服,扔了也是扔了,馮悅自然會做個順水人情,把那些衣服都找出來,送給沈雪,不僅如此,馮悅還親自把那些衣服搭配好,省的沈雪回家之後,自己亂穿搭。
可,現在不同。
現在的事情關係這沈悅溪的生死存亡。
關係著山海溪悅時裝有限公司的生死存亡,那馮悅是真的什麼都顧不了了。
她不會再同情沈雪。
生死攸關時刻,她必須拿沈雪當自己閨女的替身。
卻聽到沈自山說到:“你鑽錢眼裡了!馮悅你彆忘了!沈雪是我的女兒!我的!她身上流著我們老沈家的血!”
馮悅:“好啊,那你把溪溪送過去!”
沈自山:“......”
馮悅又說道:“到時候我會瘋!比你前期更瘋!我會把你身上每一寸肉都咬爛!我咬死你!你給我走著瞧!”
語必,馮悅踩著高跟鞋進入彆墅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