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悅還說了,我三種罪行合並在一起,我是要判死刑的。
”十來歲的沈雪,對十八歲的英銘說到。
“屁!”英銘隻說了一個字。
這個字說完,十八歲的男孩,流淚了。
他一個彎腰將妹妹抱起來。
飛快的走出彆墅。
他殺人了。
已經起了開頭。
開弓沒有回頭箭了。
他的命苦也就算了,畢竟從小死了爸爸。
可妹妹何其無辜?
明明是有父親。
明明妹妹的父親也算是個富豪級彆的人物。
可妹妹過的什麼生活?
從小到大,沒吃過一次麥當勞,從小大,穿的鞋子都是他這個當哥哥穿小了的,有時候都露腳指頭了。
可家裡沒錢給她買新的。
因為媽媽每個月都要吃藥,媽媽時而能工作,時而不能工作。
妹妹小時想吃個糖,都沒錢買。
隻能眼睜睜看著彆人吃,一邊吃一邊流口水。
可反觀沈自山和他現在的妻子呢?
穿金戴銀。
他們的女兒更是不必說。
活的像個小公主一樣,吃穿用度,樣樣都是令人豔羨的地步。
同樣一個爸爸生的,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天差之彆。
夜幕嚇,孤單的兩個身影走在大街上,一長一短,影影綽綽。
英銘絲毫不顧及,他的身後想起了警鳴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