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悅還說了,我三種罪行合並在一起,我是要判死刑的。

”十來歲的沈雪,對十八歲的英銘說到。

“屁!”英銘隻說了一個字。

這個字說完,十八歲的男孩,流淚了。

他一個彎腰將妹妹抱起來。

飛快的走出彆墅。

他殺人了。

已經起了開頭。

開弓沒有回頭箭了。

他的命苦也就算了,畢竟從小死了爸爸。

可妹妹何其無辜?

明明是有父親。

明明妹妹的父親也算是個富豪級彆的人物。

可妹妹過的什麼生活?

從小到大,沒吃過一次麥當勞,從小大,穿的鞋子都是他這個當哥哥穿小了的,有時候都露腳指頭了。

可家裡沒錢給她買新的。

因為媽媽每個月都要吃藥,媽媽時而能工作,時而不能工作。

妹妹小時想吃個糖,都沒錢買。

隻能眼睜睜看著彆人吃,一邊吃一邊流口水。

可反觀沈自山和他現在的妻子呢?

穿金戴銀。

他們的女兒更是不必說。

活的像個小公主一樣,吃穿用度,樣樣都是令人豔羨的地步。

同樣一個爸爸生的,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天差之彆。

夜幕嚇,孤單的兩個身影走在大街上,一長一短,影影綽綽。

英銘絲毫不顧及,他的身後想起了警鳴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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