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悅向後退著,她多麼希望沈自山能救她。
可沈自山彆說救她了,他甚至連擔心她心疼她的表情都沒有,彆說心疼和擔心了,他甚至都不再看她一眼。
沈自山隻閉眼,隻流淚。
馮悅無比絕望。
她是在絕望中,被英銘欺淩的什麼醜態都暴露了。
冰冷的地板上,她身上沒有半片衣服。
她所做的事情,是最為低賤,最為屈辱的事情。
她比那古時候以賣為生的女人都低賤一百倍。
她以為,這樣已經到了最後了,再也不能比這更差了。
可,馮到死都沒想到,下一刻,她的死期到了。
英銘對她吃乾抹淨之後,便毫不猶豫的送她上路了。
馮悅的死,並沒有讓沈自山多難過。
他已經平靜了。
死之前,他想,什麼是幸福?
原來的小服裝廠,雖然不是很大,但是每年
一兩百萬好賺的,原來的妻子十分通情達理,從來不逼迫他出去應酬什麼的。
原來,他有一雙小兒女。
雖然男孩兒不是他親生的,但是男孩兒十分討喜,男孩兒會很親昵的喊他爸爸。
他下班回家的時候,男孩兒會給他拿拖鞋,坐在沙發上休息的時候,男孩兒會給他捶背。
男孩兒真的好乖。
他真的不需要太操心。
而且,七八歲的小男孩,就很會照顧妹妹了。
一點都不用忙碌的爸爸媽媽操心。
想想那個時候,生活多幸福,多平穩,多充實?
如果當時不離婚,現在男孩兒應該妥妥大學生了,說不定,會是個很好的人才。
可,那個曾經喊他爸爸的小男孩兒,現在是個殺人犯。
一切都是離婚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