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皇後之喪(2 / 2)







萬幸張皇後所生公主健康長大,對於帝後頗為安慰。可是公主無法綿延國祚,重要程度自然不可與皇子同日而語。

於是皇帝也漸漸放下嫡長子這一執念,開始臨幸宮中其他妃嬪。

紫禁城中,便陸續有皇子與公主降生。

張皇後從小接受傳統教育,素來寬宏大度。倒也不曾顯露嫉妒,反而替天子欣喜。

“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卻張皇後再次懷孕,又在六月身孕時流產。

頻繁生育、懷孕、流產,結合再一次喪子之痛。多重打擊徹底擊垮了張皇後。

於是大明年輕的皇後,溘然長逝。

曆來皇後喪儀隆重程度,多是由皇帝丈夫對皇後妻子重視程度而定。比如洪武年間,太祖愛重發妻。所以孝慈高皇後馬氏喪禮便是十分隆重。

張皇後崩,皇帝哀慟不已。所以喪儀也頗為隆重。

天子本人輟朝一月,服縞素,日行三奠。連百官例行致哀,都派了錦衣衛監督盯梢。

古往今來,幾乎從未有哪位皇後之喪,曾引起過如此朝堂震動。

不僅皇後喪儀格外隆重盛大,僅次於孝慈高皇後。

皇帝也因心情不佳,對於朝臣格外嚴苛。

除去派遣錦衣衛監督文武百官舉哀,連命婦舉哀亦是打發宮中尚宮監督。

這可辛苦了一眾養尊處優的三品及以上命婦。

此時女子得封誥命多因丈夫、兒子、孫子,甚至曾孫子成為官員:

一品官員曾祖母、祖母、母、妻稱一品夫人;

二品官員祖母、母、妻稱夫人;

三品官員祖母、母、妻稱淑人;

一品至三品官員,皆是經過多年宦海沉浮,方才榮升高位,因此少有青年。

這些官員之曾祖母、祖母多已經亡故,誥命隻能追贈。而官員母親與原配正妻,也不會年紀輕輕。

故而清寧門外為皇後致哀的一眾外命婦,絕大多數,便是所謂“小腳老太太”。

這些“小腳老太太”平日裏,不事生產,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現下在日頭裏狠狠“立規矩”,實在超出體能極限。

頭一日高大人便感不適。他妻子李氏淑人與高大人年齡相仿,也是古稀老人。

可是身為三品淑人,為了丈夫體麵與多年所受傳統文化教育,亦是勉力強撐。頭一日還好,第二日卻再也承受不住,眼前一黑,昏死過去。

有三品淑人昏倒,宮中尚宮也是慌亂起來。即刻打發宮中司藥女官救治,又將李淑人抬到宮中偏殿歇息,還請來太醫院醫官診治。

隻可惜李淑人年紀已大,這兩日操勞,耗儘了她最後一絲生氣。不日便撒手西去。

致哀鬨出了人命,還是自己老師,高長德之妻。倒也讓嘉曆皇帝在悲痛至極中,生出些愧疚之情。

於是皇上下旨,褒獎李淑人因皇後崩逝,悲痛過度,實在堪為眾位外命婦之表率。又打發內帑撥款,為李淑人風光大葬,並降下許多賞賜。

還賞賜高大人與李淑人之長子,世襲錦衣衛千戶之職。

天子這一番操作,倒是讓高家不好發作。高大人隻好硬著頭皮,咬著後槽牙,帶著長子磕頭謝恩。

謝凡聽聞消息,也是狠狠吐槽:“為了一個已經死透了的死人,再生生折騰死一個活人。封建帝王可真不是個玩意兒。”

作為高大人門生,謝凡也前去高府吊孝。靈堂上眼見著高大人素來高大挺拔,老妻亡故,此時身形竟然也幾分佝僂。

謝凡心中不禁想到自家老祖父,三年多未見。不知自己印象中那個乾瘦小老頭,是否更加乾瘦矮小了。頓時深深共情起來,不禁紅了眼圈。

高大人見著謝凡,勉強打起精神,招呼他近前敘話。

謝凡恭敬上前,卻聽高大人說道:“與時,拙荊撒手人寰,皆是天意。吾等忠君體國,勤勞王事,報效社稷,決不可廢弛。”

接著又麵帶愧疚說道:“隻是依禮,孫為祖母喪,需服斬衰三年。你已年過廿一歲,又是家中獨子,老夫不可再耽誤與時婚配。”

這話倒是讓謝凡萬萬沒想到。

“皇帝抽風,間接害死了高大人老婆,高大人居然還要忠君體國。”謝凡心頭劇烈震動起來。

謝凡當下也不知作何表態,隻好紅著眼眶,默默然對高大人深深作一長揖行禮。

至於婚事,謝凡倒也不太在意,反正娶不娶都行,娶誰都一樣。高大人一副對不起謝凡的樣子,倒讓他有些不是滋味兒。

謝凡是家中獨苗。按照此時風俗,高大人想當然認為,謝家希望謝凡早日成親,開枝散葉。

高家孫女須為祖母李淑人,服喪三年。喪期之後方才可以婚嫁。

三年這一耽誤,謝凡可就二十四歲了。在此時,簡直是超級“剩男”,更嚴重耽誤謝凡為家族開枝散葉。

所以高大人主動提出放棄婚姻,不叫謝凡和謝家為難。

謝凡一路心情沉重回到家中,隻覺得自己與這封建時代,越發格格不入。

在謝凡暗自鬱悶之時,卻有不少官員因張皇後之喪倒了大黴。

對於在京朝臣,本以為是例行公事,完成喪禮儀式。對於在外州、縣官員,本以為皇後崩逝,不過是上奏折表達悲痛。

這原也是大明立國百年來定例。

誰知嚴重程度遠超文武百官預料,京中致哀便鬨出了人命。外官中有封疆大吏上哀悼奏折遲了些的,奏折寫得感情不夠真誠的,皆被皇帝下旨申斥。

禮部官員為張皇後所擬定諡號,聖上也駁回多次。最後東閣大學士劉遠和所擬尊諡:“仁孝慈賢皇後”,方才讓皇上滿意。

喪禮中偶有疏漏,叫皇上發現又是大加申斥。更上升到官員對皇後不敬,以及朝廷綱紀不振,官員懈怠等等。

注釋:皇後喪儀參考《太祖實錄》與《憲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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