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難道錯了?(1 / 1)







大哥見到夏雲帆不給自己錢包,臉色瞬間變得很難看。“拿了我的錢包,不想給我?信不信老子抽你!”大哥直接威脅說道。夏雲帆指著地麵上的陳華:“東西是他偷的,跟我有什麼關係。”大哥看了一眼地麵上的陳華,臉上明顯閃過懼怕,這可是小偷,是百分之百的壞人。作為經常在這輛車上走的旅客,他知道這輛車上有小偷團夥,萬一惹怒小偷,被報複怎麼辦?當下,大哥氣衝衝的看向夏雲帆:“老子讓你將錢包還給我,你踏馬沒聽到是不是?”憤怒的大哥直接就衝過來,準備將自己的錢包拿回去。然而夏雲帆卻直接打開車窗,隨手就將錢包扔出窗外。“你……你踏馬找死啊!”大哥氣的整張臉都通紅,卷起袖子就準備暴打夏雲帆。夏雲帆不屑一笑:“欺軟怕硬的東西,你覺得自己惹不起小偷,就來惹我嗎?”說話中,夏雲帆直接站起來,臉上滿是凶光。“嘭!”夏雲帆直接拍在桌子上,這是火車上的小木桌,一巴掌下去,直接將桌子都拍出一個巴掌印。可見力量有多麼可怕,大哥嚇得身子都是一抖,這一巴掌要是打在他的身上,骨頭都要斷掉。夏雲帆冷聲說道:“你是不是想要和這個小偷一樣,把骨頭打斷,才開心?”“對……對不起……”大哥此刻真的害怕了,彆看他膀大腰圓,孔武有力的,讓他欺負軟柿子沒問題,但他真不敢得罪夏雲帆這種敢打敢拚的。看到陳華詭異彎曲的手腕,大哥恨不得給自己兩巴掌。“瑪德,我也是個沙比,為啥要和這家夥裝逼呢,老老實實認個錯,說不定錢包就能要回來了。”大哥此刻後悔的腸子都快青了。他並不心疼錢包中的錢,雖說錢不少但丟了這些錢還不要緊,最重要的是錢包中有著銀行卡。他馬上就要去藍海市談合同了,到時候還要補公司的銀行卡,非常麻煩不說,萬一影響到簽合同,公司一定開了他。見到夏雲帆凶狠的眼神之後,大哥也不敢多逗留,連忙轉身離開,屁都不敢放一個。而後,又有幾個錢包從陳華的口袋之中掏出來。夏雲帆有過目不忘的能力,沒說過他壞話的,直接將錢包還給對方。說過壞話的,必須要畢恭畢敬道歉。有陳華和大哥的前車之鑒,那些的罪過夏雲帆的人,紛紛恭敬的認錯。麵子雖然重要,但也沒有自己的錢包重要,這點大家還是分的清的。趁著夏雲帆還錢包的時候,陳華悄悄的從地麵上站起來,準備鑽出人群逃跑,卻被夏雲帆一把拉回來。“給我趴下!”夏雲帆的力量很大,陳華直接被拉倒在地麵上。陳華憤怒吼道:“你踏馬乾什麼!?老子告訴你!這些錢包不是我偷的。”夏雲帆不屑一笑:“不是你偷的,難道還是我偷的?”陳華眼珠一轉:“沒錯,就是你偷的,一定是你仇富,看我這麼有錢,所以偷了這麼多錢包來栽贓陷害我!”為了證明自己說的話,除了之前亮出的手表外,還指著自己的衣服。“看到我這件衣服沒有,國際名牌,兩萬一件。”“我這條褲子,限量版,五萬塊!”“還有我這雙鞋……”陳華說著自己身上的衣服,不得不說,這些衣服都非常的昂貴。“臥槽!現在小偷都這麼有錢了嗎?這一身加起來,有個小幾十萬了。”“普通有錢人家,都不舍得買這身衣服吧?”“難道說他真的是個富二代?不是小偷?”在場很多都是識貨的人,能夠看出來陳華這身衣服都是真貨。畢竟穿著這麼昂貴衣服的人,好像不太可能是小偷,眾人又開始用質疑的目光看向夏雲帆。陳華見狀心中都樂開了花,他花費這麼多錢買的衣服,一是為了泡妞,二是為了裝逼,第三就是為了保護自己。畢竟不會有人認為穿這麼貴衣服的富二代,會是個小偷吧。陳華冷笑說道:“我家裡是開公司的,我一個月的生活費就十萬塊,你覺得老子能當小偷?”夏雲帆平淡的說道:“你是不是小偷,我說了不算,你說了也不算,等列車長過來就一清二楚了。”嗯!?聽到這話,陳華的臉色一變。他這一身衣服確實非常嚇人,可一旦被仔細盤查的話,他就會露餡的,到時候可就要吃牢飯了。這個時候,車子緩慢的停在站台處,車門已經打開。“哎呀呀,我的手疼死了,我下一站就要下車,我要去醫院。”陳華開始慘叫起來,他的手腕確實劇痛無比,而且都骨折了,下一站就下車,很合理吧。剛說完,陳華就直接起身,準備離開這輛車。然而一隻腳狠狠的踩在他的後背上,趴在地麵上的陳華根本就爬不起來。“彆跑了!”夏雲帆淡定的說道:“你不是小偷,我賠你十倍的醫藥費,現在乖乖的等乘務長過來!”“我……”陳華欲哭無淚,真的等到乘務長的話,他就完蛋了。“都踏馬讓一讓!”就在這個時候,一個粗狂的聲音傳來。有五個壯漢,蠻橫的推開正在圍觀的人,直接走到夏雲帆的麵前。蔡旭蠻橫說道:“你踏馬把腳放開!小崽子,你知道老子是誰嗎?敢動我的兄弟,信不信老子弄死你!”夏雲帆不屑說道:“你是這小偷的同夥?”“同尼瑪,這是我的好兄弟,真正的富二代,快點將你的腳拿開,不然的話,老子打斷你的腿!”蔡旭穿著一個背心,兩條手臂和一些背部露出來,上麵滿滿都是紋身。社會氣息撲麵而來,很顯然這群人可不是良善之輩。他們要是走在大街上,群眾們恐怕都要被嚇得紛紛讓路。“哦?”夏雲帆玩味的問道:“如果我將腿挪開,你們就會放了我嗎?”蔡旭大笑說道:“你踏馬做夢吧,打斷了我兄弟的手,這件事情可不能這麼算了,必須賠償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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